石家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标准

07.07.2020  16:3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居民免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对于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的,仍按原工本费价格收取。

  1.插页式户口簿和集体户口簿单页 每页0.5元

  2.装订式户口簿内芯 微机打印 每本5.5元

  3.集体户口簿外皮 每本 5元

  4.插页式居民户口簿外皮 每本 3.5元

  5.装订式居民户口簿外皮 每本 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