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大学生休学创业将获支持

06.02.2016  21:49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省会今年将制定完善政策,全面启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其中,对于国家允许的大学生休学创业做了内容上的进一步明确,即: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自主创业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高校要设创业教育必修课

  意见提出,高校要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开设不低于32学时的创业教育基础必修课,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基本素养;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综合设计、实际操作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7年实现创业基础课程的普及,2020年建成一批市级优质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同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鼓励高校建设创业孵化园

  省会将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到2020年,省会所有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

  鼓励各高等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鼓励高等学校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支持高等学校参与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活动,支持高等学校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

   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1、凡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办公用房两年内免交租金;

  2、凡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费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场地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2元(不足2元的据实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不超过3万元,水电费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每年水电费补贴之和最高不超过200元(不足200元的据实补贴)。

  3、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弹性学制服务创业者

  省会将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高等学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自主创业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此外,省会还将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优惠政策(见图表),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并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