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四个清单”促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速

18.05.2015  00:28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杨威力、王峻峰)4月30日,记者打开石家庄市发改委网站首页,在“通知公告”一栏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包含4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与权力清单一样,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也正通过石家庄市政府网站、有关部门网站、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4月底,石家庄市提前两个月编制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四个清单”的推出,不仅使政府部门权力实现了大幅瘦身,更用刚性制度让该市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步入快车道。

仔细查看石家庄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可以发现,48项行政权力事项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3项,其他类14项。点开任意一项,都有统一、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包括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9个要素。

这48项权力事项,是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进行全面梳理后确定的。”石家庄市发改委调研员齐志增介绍,权力清单中的每项权力都有实施依据。比如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招标法的有关行为处罚事项,处罚里面的条款很多,是根据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都已一一列出。

据了解,石家庄市本级纳入权力清单编制范围的部门一共有50个。目前,这50个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已在石家庄机构编制网上向社会公布。与以往相比,清单大幅“瘦身”,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应减必减、应放必放的原则,50个市级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计1799项。

权力清单实现了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实现了政府“法定责任必须为”,负面清单则实现了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严控涉煤项目和高耗能项目的审批。该市的负面清单既符合中央和省对禁入项目的要求,又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最大限度放宽了企业市场准入限制。

按照依法监管、责权一致、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石家庄市还编制了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涉及40个部门总计487项内容,其中与省级监管清单相对应的事项为365项,属于市本级监管的事项为122项。监管清单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设立监管事项,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监管机制。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我省要求6月底前编制完成,石家庄市提前两个月完成,并将于5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有关部门网站、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石家庄市“四个清单”的建立,必然会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更好地为社会和市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