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三千万

13.02.2018  20:22

2月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王德庆就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做出说明。《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是石家庄出台的第一个有关外国人才引进的规范性文件,对加大石家庄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办法》共分四部分: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创新引才引智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引才引智重点工作包括:一是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二是深入实施全市重大引智计划。 三是创新引才引智方式方法。 四是服务市属院校重点学科建设。五是推进高水平科研机构快速发展。六是把引才引智工作纳入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七是加强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派高素质企业家、“高精尖”技术人员、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和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人员出国(境)开展短期或中长期培训。

​引才引智激励保障工作机制包括:

一是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把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确保引智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科研项目水平和重要性,对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给予每人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助。外国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石家庄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支持资金。企业从外国引进上述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助。为石家庄引进杰出外国专家的机构和个人,视引进人才的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重点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项目予以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引才引智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以上奖补等支出。

二是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为外国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保费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种类的资助。

三是完善外国人才管理方式。对来石家庄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由市外专管理部门直接签发来华邀请函;超过90天的,可根据需要为其办理5年以内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引进外国人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人愿意在石家庄定居的,由公安机关协助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是健全外国人才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外国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外国人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收入分配和产权激励制度,健全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回报机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改善外国人才住房条件;妥善安置外国人才的配偶子女;做好外国人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每年组织休假旅游一次(时间为一周);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