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新规:配套措施下月底前出台

01.03.2015  11:07

新的《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可以说是规范完善了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制度。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又了解多少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大多知道住房公积金是作为职工购房所用,但是对于公积金的如何使用并不清楚。也有一部分市民也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住房公积金,而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性的措施,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对此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书刚表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已经覆盖大多数企事业单位。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将会长期定时对市区所有单位进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单位,他们会督促其尽快缴纳。如果市民发现有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拨打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进行举报,接到举报执法检查人员将立即处理。

同时王书刚副主任表示,住房公积金是对职工的福利,由单位和个人各缴纳一部分,最终存储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按照新《办法》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将大大低于商业贷款。但是采访中,部分市民表示,虽然自己有公积金但是却没有使用过。也有部门市民担心,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的申请过程复杂、办理手续会比较麻烦。

针对这些问题,王书刚副主任表示,提取公积金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并不复杂,申请人只要符合规定带齐相关手续,两周之内申请就可以办理完毕。此外,为了配合新的《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下一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月底前将会出台相关配套实施制度,届时市民办理使用公积金购房将更加便捷。

如果您对于住房公积金使用还存在什么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81586669,我们将请专家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