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现场:《石家庄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出台 确保行得通 真管用 有特色

22.01.2016  22:22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这也是市人代会近15年来第一次审议法规案。在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上位法,各地立法也少有先例的情况下,我市出台低碳发展条例,本身就是一种探索和创新。该条例的出台,既是当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也是实现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求。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是人民群众强烈的呼声,也正是市政府2016年乃至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如何真刀真枪,重拳出击治理生态环境?一直是摆在我市面前的重要任务。为此,今年人代会上我市出台《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该《条例》是我市首部关于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十章六十二条涉及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等多方面内容,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大地方立法项目,该条例的出台将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重要保障。

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是该《条例》最大的亮点。我市是能源消耗大市,年耗煤量达到4000多万吨,由此产生的能源燃烧污染是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对此,《条例》中第三章也提出在较少煤炭消费的同时,推进清洁能源的推广和使用,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土壤源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明确列出加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输送网络,加强供应协调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要真正实现低碳发展,除了推广清洁能源,还要从源头上控制排放,《条例》中第五章严格控制企业排放管理,对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污染企业。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鼓励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捕集和利用,安装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并按有关规定排放限值运行。对拒不接受排放总量控制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责令期限内不改正的,将处十万以上一百万元已下罚款。

除了能源利用,排放控制,《条例》中还明确了产业转型相关条例7条,低碳消费相关条例6条,第七、八,九章分别详细列出激励措施、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实施奖罚分明,既有奖励、扶持引导的柔性规定,又有强制推行的刚性规定,刚柔相济,双管齐下。确保《条例》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