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

20.07.2018  11:27

7月16日,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工作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工作形势任务,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存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崔存利院长就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纵深发展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一是坚持依法惩处,突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完善向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线索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惩处“保护伞”同步进行。认真开展法院队伍内部的自查自纠。要依法明确办案时限,依法及时从严审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二是聚焦精准攻坚,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全院一盘棋,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检察以及失信联合惩戒各个实施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最大支持,最大限度争取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要创新形式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阵势。要全力做好执行保障工作,提高执行信息化应用水平,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举全院全员之力,为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正副职,各县(市)区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生吉主持。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尹新民,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钱建军分别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就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