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考志愿填报注意和加分政策

24.06.2014  10:44

  长城网石家庄6月23日讯(温慧茹)为期两天的2014年中考落下帷幕。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具体中考成绩将在7月3日下午公布。根据中考日程安排,6月23日至6月29日将进行试卷扫描和网上评卷;6月30日至7月2日数据统计、规划建档分数线;7月3日下午公布成绩;7月5日至7月8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12日至7月14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准备录取工作;7月15日至7月23日进行普通高中录取;7月25日至8月3日进行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录取;8月15日至8月31日处理遗留问题,提醒考生及家长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错过重要节点。

       2014 年石家庄中考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有哪几类呢?   

  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2014年中考优惠条件和照顾分值如下:

  (1)初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初中阶段在省级中学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五名;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家庄赛区除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10分。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录取分值”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10分的标准加分照顾录取。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6)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关于志愿填报,你应该知道的事?

   1 .填报方式

  市内五区所有考生、各县(市)、矿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市考试院相关文件);各县(市)、矿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2 .批次设置

  中考招生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分为A和B,其中一批A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高中学校;一批B招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四批: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录取工作:

  (1)职责划分:市区普通高中、一中东校区、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幼师、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招生采取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县(市)、矿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2)2014年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划定。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

  (1)2014年,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2)各县(市)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90%,依据本县(市)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3)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90%,依据各县(市)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1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小心!中考志愿填报误区

  误区一:一味追求“非普高不上”。03年的中考出现了很多高分考生没有收到任何学校录取通知书的怪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考生填报志愿不当。在18万余名考生中,志愿上填写服从分配的考生仅1万余人,其中只有半数考生服从职技类学校分配,正是这样导致其中部份高分考生档案成为“死档”。今年取消了“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分配”一栏,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慎重选择到底是上普高还是上“三校”。

  误区二:过分保守,一志愿流失。每年的中考都会出现考前估分过于保守,而考试时超水平发挥的考生,本来可以填报市区重点高中的一志愿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了,很是可惜。中考与高考报名办法有本质的不同,高考是由大学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中考是由计算机按照程序进行录取。考大学时,确实会出现第一志愿学校没考上,第二志愿学校够分也不录取,甚至第三志愿学校也不录取的情况。中考就根本不同了,第一志愿如果没考上,计算机会看第二志愿够不够,第二志愿再没考上,计算机会看第三志愿够不够……直到被录取为止,只要分数够,相应的志愿学校就一定会录取。

  因此,中考填报志愿时,有潜力的考生前一二个志愿可选择较理想的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稍高于考生平时成绩的学校。这样,可避免考试时超水平发挥,成绩较高,志愿却并不理想而带来的遗憾。但随后的志愿必须实事求是地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