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三年内完成 老旧小区整改工作

25.08.2018  23:14

  为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计划在三年内(2018年—2020年)完成老旧小区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长期困扰居民生活的问题。

   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 纳入整治范围

  《方案》中指出,房屋建造时间较久(2000年以前,含2000年),环境脏乱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将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整治内容将计划从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整治三个方面着手,其中安全问题方面,将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车道、规范燃气敷设、改造老旧破损电路、电梯设施整修、房屋主体结构加固等。

  居住功能方面,将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阳台及外檐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修补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信报箱等。

  环境治理方面,将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加装路灯、修复井盖、甬道、围墙等,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今年省会出资1亿元 整治老旧小区

  《方案》中明确,此次整治将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市场、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支持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整治。

  其中主城区四区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1:1的比例分担。经各区调查摸底,三年整治资金总概算为9.75亿元(不包含水、电、暖、天然气以及消防电梯等改造资金),其中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主城区四区分别安排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各区根据工程量安排相应整治资金,确保整治工作的正常启动和良好运行。整治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统筹安排,施工招投标完成后,持中标通知书,市财政根据市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结合中标价格和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拨付应负担资金。其他县(市、区)则按照资金筹措的总体原则,制定本辖区的老旧小区资金筹措方式。

  同时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省会主城区四区三年共需完成891个,280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其中长安区253个,996万平方米;桥西区253个,517万平方米;裕华区164个,524万平方米;新华区221个,767万平方米。

   市财政将补贴 物业管理费用的50%

  对于老旧小区未来的管理机制,《方案》提出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产权单位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四种管理模式。

  首先对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辖区政府负责,选择信誉好、实力强、规模大的物业企业进驻老旧小区,同时和物业企业签订较长合同激励企业全面市场化运营,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其次,对于规模较小、分散,没有成立业委会,一时难以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实行社区保障性管理方式。

  针对对产权单位单一,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的老旧住宅小区,逐步引导业主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同时还将鼓励老旧小区业主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同时《方案》指出,对主城区四区实行老旧小区管理服务费用实行过渡性财政补贴和退出机制,对新引入物业企业的,第一年补贴0.30元/平方米、第二年补贴0.20/平方米、第三年补贴0.10/平方米,三年后退出;市财政负担补贴资金的50%,各区财政负担50%;未引入物业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待引入物业企业管理后,市财政按照辖区财政补贴额度的50%拨付补贴资金。同时,允许在老旧小区设置经营性停车位和经营性广告,经营收益用于补贴老旧小区管理(服务)资金。(记者王萌 实习生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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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记者李会嫔)8月29日上午,Sjz.Heb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