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批涉黑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30.03.2019  00:30

  3月27日至28日,我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三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及两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涉案被告人共计107人。分别为:市中院二审宣判的吕光泽等51人涉黑案;元氏县法院一审宣判的李文华等21人涉黑案及闫建安、焦瑞锋受贿案;长安区法院一审宣判的马云飞等33人涉黑案。

   吕光泽等51人涉黑案

  被告人吕光泽自2012年开始,逐步笼络了一些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并租赁门脸房作为组织活动据点,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大量财富,该组织在辛集周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11月15日,裕华区法院一审对吕光泽等51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二十三年有期徒刑至五个月拘役不等的刑罚,并对吕光泽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他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同时,对该组织及其成员聚敛的财物和收益、依法扣押的犯罪工具均予以追缴、没收。吕光泽等24人不服,提出上诉。石家庄中院经审理后予以维持原判,对个别上诉人根据二审审理期间出现的新情节进行了改判。

   李文华等21人涉黑案

  2003年以来,被告人李文华、王宇(李文华之妻)二人,通过开设赌场、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并纠集多名有前科人员,逐渐积累资金并培植势力。后来,李文华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赞皇县北清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王宇共同把持村两委权力,并收购公司作为谋取组织利益、为组织成员及组织活动提供经济资助的工具。李文华、王宇指使组织成员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犯罪15起、违法行为18起,在赞皇县城周边及北清河村地带造成恶劣影响。

  元氏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文华等21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多项罪名。对李文华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对王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二人全部个人财产;其他被告人除2人外,全部受到刑事处罚并处罚金。

  此外,李文华案背后的“保护伞”赞皇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闫建安,赞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代理大队长焦瑞锋,均以受贿罪被判刑。

   马云飞等33人涉黑案

  被告人马云飞原系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自2016年以来,在定州市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先后在多地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内层次分明、分工明确,以给组织成员提供工资、奖励、股份等手段进行拉拢,对组织形成控制,通过事后“平事”、发放经济补偿等方式支持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4起。

  长安区法院审理认为,马云飞等33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对马云飞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2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组织此次集中宣判,是为了强力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创建“无黑”省会、平安石家庄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戴丽丽)

张家口市公开宣判一重大涉黑案
图为审判现场。张家口市中院供图。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