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08.09.2015  15:30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服务“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为目标,以运用专利制度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导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开放合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努力建成全国知识产权后发赶超示范区,为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文化,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保持全国前列。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PCT)申请量达到500件;全区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0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2 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达到1000件;农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品种数量达到155个;新登记保护地理标志注册达到25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持续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平台及交易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2020年,全区培育600家以上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和500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10个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全区技术交易合同成交总额达到20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达到1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完善,行政执法队伍日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举报及维权援助机制基本健全。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

  ——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形成机制。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区域性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新平台、新机制基本形成,知识产权“走出去”、“引进来”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立足广西、关联全国、面向东盟、链接全球的知识产权开放合作新格局。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更为完善,机制更为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更为科学规范,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基本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县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量增质提,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管理创新不断深化。基本建成北部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群;建成一批珠江—西江经济带沿江知识产权强县和园区。

   二、主要行动

  (一)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围绕“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培育政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专利导航、预警试点项目,引导企业挖掘新的专利增长点,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和专利储备。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推动农业现代化。扶持新品种培育,加快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育种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知识产权指标在农业科技评价中的权重。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与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服务市场,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知识产权服务收入,形成若干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建立一批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动与金融融合发展。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进一步完善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资本化。加快推进南宁、桂林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试点。引导和鼓励各市、县(市、区)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我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增加知识产权保险品种,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

  (二)知识产权量质提升行动。

  实施新一轮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区发明专利申请量比“十二五”时期增长一倍,质量明显提升。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优化专利资助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收益向创新创造者和转移转化者倾斜的分配政策,调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职称评聘等方面,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版权精品等给予奖励。

  (三)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升级行动。

  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依托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打造立足广西、面向东盟、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承办知识产权国际活动,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的区域性国际影响力。

  实施“引进来”战略。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国际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引进关键、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吸引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引进一批熟练掌握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策略的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人才。

  支持“走出去”行动。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办海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支持各类商协会组织在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发挥协调指导作用。

  (四)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和协作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海关等执法部门的协作水平。加快建立省际信息互通、协作办案的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大型商业场所、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的知识产权监管。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作品以及游戏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在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要求,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快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检查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加强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持打防结合,将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纳入常态化执法轨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建立上下协作、区域互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完善知识产权纠纷的行业调解机制,培育行业协会等一批社会调解组织,培养一批专业调解员。

  推动执法信息公开。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精神,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与保护信用大数据,将恶意侵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三、基础工程

  (一)信息服务工程。

  依托国家专利、商标、版权等数据库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各类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二)知识产权统计工程。

  建立健全专利运用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内容。在《广西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中扩充知识产权内容,延伸丰富统计产品。完善科技统计年报,全面监测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自治区人才“十三五”规划,实施广西知识产权“十百千”人才工程。加强各种类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库,逐步建立一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开展县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充实基层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大力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积极性,提升市县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

  (二)完善政策引导。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的有机衔接。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政策的修订。出台自治区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改革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实施的激励扶持政策。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

  (三)强化市场培育。

  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基础好、需求强的专业市场。指导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有效提升市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财政支持。

  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要向知识产权工作倾斜。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要对重大发明专利研发与产业化给予重点扶持。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对其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各市人民政府要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五)建立监测机制。

  切实加强对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检查评估报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