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02.08.2014  09:26
——省安委办督导组赴沧州督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至25日,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4〕32号)要求,葛丽芳副局长带领省安委办赴沧州督导组张献增、白海平、杨东东等同志,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四不两直”与“明察暗访”等督导方式,紧紧围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以及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等内容对沧州市进行了认真督导检查。
  在此期间,分别督查了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和市安监局3个市直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运河区、渤海新区3个县(区)及其13个县(区)级相关管理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河北金达塑业有限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沧州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紫御华府1#、2#、7#楼”、河北世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沧州市众和嘉苑5#、6#、7#楼”、北京华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沧州文化产业园项目”、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沧州烟草物流中心、沧州市鲲鹏饲料有限公司、沧州市金宝地下商业街、沧州市前程印铁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组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认真、细致地讲解了氢气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爆炸危险特性,为让企业人员真正了解掌握,督导组副组长张献增还亲自拿出纸笔,详细计算为防止氢气爆炸而应当控制氧的最大允许浓度的理论值,启发他们对工艺控制参数不能只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建议企业相关人员深入而科学地分析工艺控制参数与爆炸、火灾事故之间的必要联系,以强化其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此外,还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座谈,督促其认真积极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防范各类事故。
督导组副组长张献增向北京华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沧州文化产业园项目”负责人了解有关情况
督导组副组长张献增对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现场演算指导   
(省局总队监察三处 杨东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