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督导路南、丰南违法占地建筑拆除行动

03.12.2015  15:35

  12月2日上午,全市举行违法占地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副市长李国忠率国土部门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到路南区、丰南区进行实地督导,对2宗、46.8亩违法占地进行拆除,恢复了土地原貌。

  李国忠一行先后现场督导路南区稻地镇高爱存违法占地建筑、丰南区王兰庄镇北京送电公司违法占地建筑拆除,并听取了相关区政府对违法占地拆除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李国忠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该拆除复耕的要拆除复耕,该查处的要迅速查处,该依法强制拆除的要执行到位。为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到位,维护土地利用良好秩序,为经济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五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从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全市组织开展“违法占地建筑集中拆除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在各县(市)区同时展开,范围为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2014年土地变更违法、2015年新增违法占地、审计工作中认定的违法占地。拆除标准为拆除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恢复原地貌。集中拆除行动开展以来,市国土局派出6个督导组,深入有任务的12个县(市)区,共督导拆除63宗、366.6亩违法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