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对市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评估(图)

18.06.2014  19:06

    根据市委活动办部署安排,6月9日,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在市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市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被评定为“优秀”。
  座谈会上,市委督导组组织各位代表对市公安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对市局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规定动作落实有力。在学习教育上,推出了领导带头领学、拓宽渠道助学、结合工作深学、全程督导验学的“四学举措”;在听取意见上,突出了广泛性、针对性和严肃性“三性特点”,推出了“十种方式”征集意见,开辟了“二十条渠道”查找问题;在立行立改上,推出了“八个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二是自定动作特色鲜明。推出了现场观摩、演讲教育、知识竞赛、标兵推介和专题培训五个自定动作,浓厚了活动氛围,掀起了活动高潮。三是阶段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学习教育,催生了理想信念由“讲忠诚”向“做忠诚”转变、思想观念由“本位化”向“民本化”转变、警务理念由“半公开”向“全公开”转变、机关作风由“指派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听取意见,促动民警“走进”了群众心里、群众“走进”了公安工作、建议“走进”了党委决策、意见“走进”了领导心头;通过立行立改,推出了一大批务实办法、管用举措,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同时,与会代表还对市局教育实践活动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于凤阁、组员葛利强,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兼活动办主任王新民,市局党员干部代表、全市公安系统“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以及市局活动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