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篇134:一条建议 一份关心

18.03.2015  12:33
——省安委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邢台督导组与市政府交换意见 3月16日,省安委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邢台督导组与邢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交换意见。 3月2日至3月15日,省安监局副局长刘春增为组长的邢台督导组,先后抽查了沙河市、邢台县、内丘县、南宫市、临城县、清河县、隆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县(市、区),共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近百条。 据了解,省督导组在邢期间,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集中查阅资料、交换意见、“解剖式”检查等方式展开督查,注重将督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走到哪讲到哪,就如何开展好安全管理工作与部门、企业分享心得,广受好评。
督导组与市政府交换意见 省督导组认为,多提一条建议就是为部门和企业多送一份关心。在意见交换会上,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向市政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监管工作力度。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各层面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二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摸清分管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实现闭环式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工作。要根据辖区安全监管任务实际足额配置人员,加大对安监站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等支持力度;强化乡镇安监员的培训工作,采取组织专家培训、观摩执法培训等形式,努力提高乡镇安监员业务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四是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走脑入心,开展警示教育。要经常解剖省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使企业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安全上的清醒和坚定。五是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素养,规范企业员工行为,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六省是要开展油气管线、交通运输车辆、违法液化气充装等各类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王贝贝 通讯员 李泽天 杨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