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县领导督导检查 “散乱污”企业整治拆除工作

06.09.2017  01:34

  9月2、4日,副县长郝永志带领大气办、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对灵寿镇、青同镇、慈峪镇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拆除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郝永志详细听取各乡镇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拆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他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散乱污”企业全部拆除,杜绝出现死灰复燃现象。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拿出背水一战的态度和决心,拿出行之有效的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环保部门要依法做好“散乱污”企业拆除工作,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全力以赴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环境执法快报第7期
9月14日,10个市级检查组和各县市(区)检查组,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