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会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30.03.2017  18:19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9日下午,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忠昌,副组长、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张桂生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沛然主持会议。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每两年对各市(含定州、辛集)环境保护工作督察一遍。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石家庄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提升石家庄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刘忠昌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这次督察的目标任务、工作方式和具体要求。他强调,当前我省正处在去产能、调结构、治污染、促转型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国率先对市、县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利于各项重要环保决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环保责任、传导环保压力,有利于各级各部门增强职能意识,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坚决态度和加快推动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的坚定决心。各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刘忠昌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省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各项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全面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邢国辉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这次省环保督察组到我市开展督察,既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把脉会诊”,也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做好接受督察和认真整改相关工作。

邢国辉要求,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深入细致地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确保督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严肃查处环境问题企业,严格问责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邢国辉强调,要扎实推进生态之城建设。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下大力治理大气污染,加强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绿色石家庄攻坚行动,推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环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邓沛然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以积极的态度、深刻的认识、有力的行动,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坚决落实环保整治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治理举措,加大治理力度;要以这次督察工作为契机,狠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推动石家庄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会上,张桂生就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动员会结束后,召开了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沛然代表市委、市政府汇报了我市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动员会前,邢国辉、邓沛然等与省督察组领导进行了工作沟通。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省督察组成员;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法检“两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设分会场以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