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外如何综合治霾

06.04.2017  19:25

  今年10月起伦敦将对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主征收额外税费,以应对空气污染。图为1月24日一名女子在伦敦拍摄城市景观。本报资料片

  1月23日,巴黎首度按车辆污染水平限行以应对空气污染。这是限行第一天在凯旋门附近拍摄的车流。本报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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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5日,英国伯明翰大学校长大卫·伊斯特伍德携专家代表团与中科院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空气污染、纳米材料和环境基因学等领域进行研究合作。

  社会各界期待,通过与国外专业力量合作能为中国治霾带来多方面的帮助。

  对于国外的治霾经验,本报曾从产业转型、能源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推广等产业和技术层面,进行过梳理和报道。几年来,我国在雾霾治理上也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

  而今,再次梳理来自国外的雾霾治理经验,我们关注的焦点,将从那些我们已经实施或者正在实施的方面移开,转而关注技术和产业之外更深层次的实践操作。

  1既要完善立法,更要严格执法

  想开车进入东京吗?得先测尾气。

  在东京,守在各主要入口的交警,会用白毛巾堵在汽车尾气排放口进行检查。如果毛巾变黑,“对不起,您的车辆禁止驶入!

  日本治理雾霾的这一举措,屡屡被国内研究者所关注。他们发现,正是这样严格的举措,才推动日本汽车在出厂时安装上尾气过滤器,东京号称亚洲最严格的PM2.5排放标准才得以实施。

  关注国外的雾霾治理经验,研究者的视野也在发生显著变化。几年前,研究者多呼吁完善相关法规,而今,人们更多地在呼唤严格执法。

  因为研究者注意到,国内环保法规已经越来越完备,越来越细化。

  2015年3月,我国《环境保护法》通过修订,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长出牙齿”的环保基本法,首次引入污染企业责任人的治安拘留、按日计罚,并首次提出环境问题与干部的“乌纱帽”挂钩。

  同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法》又通过修订,“控车减煤”“重典处罚”成为亮点。

  类似这样,我们在环境立法方面取得了快速进展。然而,如此背景下,违法排放的问题依旧层出不穷,几乎每次环保部的通报中,都有企业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专业人士认为,雾霾治理,不仅需要严格立法,更需要不折不扣执法。

  在美国,严格环境执法已经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保障。美国在1963年通过第一份全国性空气污染控制法案《清洁空气法》,而1970年的修订法案则赋予联邦政府很大权力,环境保护署随之成立并定期审查空气质量标准。

  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环境科学系教授迈克尔·霍夫曼表示,如果做不到有效执法,治理污染之路将变得非常困难。他举例说,自己的儿子在洛杉矶曾因嚼过的口香糖掉地上而被罚款400美元。

  这样严厉的执法在目前的中国可能难以想象,这也说明,我们的环保执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就此,研究者建议,借鉴国外经验,为保障地方政府能在环保方面实现严格执法,需要在政府内部设立单独具有高度权限的环保组织,组建有使命感有能力的团队,专注地去解决和协调因环保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并给予足够的资源投入。

  2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月31日,我省召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提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不仅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而且是全民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全面动员,形成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在国外,由民众和社会组织参与雾霾治理而积累的先进经验比比皆是。

  比如,在美国匹兹堡,其市民俱乐部和妇女选民联盟就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上起到关键作用,他们一边对社区居民宣传空气污染的危害,一边游说煤炭运营商协会减少烟煤的使用。

  研究者发现,国内外对于调动全员参与的差别在于:国内总是泛泛强调全民都要尽义务,而国外多是在法律框架上赋民以权利,这种权利表现为知情权、监督权。

  洛杉矶治理雾霾的过程中,民众就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具体表现包括:为公共利益督促政府出台治理法规、政策,制止政府的不作为;监督企业节能减排,通过多种形式与政府和市场主体博弈推动治理,形成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格局。

  而在菲律宾,也开通了短信平台,号召广大手机一族,通过手机短信,检举揭发排放超标的车辆。一旦被5人以上举报,交管部门将对其检测,并限期整改。

  法律还赋予了民众进一步行动的权利,如提起诉讼。

  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就规定了公民诉讼条款,任何个人以及联邦政府的任何代表处、部门、机构、官员、代表或雇员,均可对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提起诉讼。这一法规为发挥公民力量,达成社会共识,打破立法、执法都在权力集团内部运行的传统路径依赖提供了保障。

  而在日本,一场长达10年的关于空气污染的诉讼,也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

  1996年,东京国道沿线的600多位呼吸道疾病患者,集体状告地方政府和7家柴油汽车企业,认为汽车尾气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经过专家认证,汽车尾气造成的PM2.5确实具有强烈致癌作用。

  该案在2007年获得和解:政府创立医疗救济制度,扩大哮喘患者受助范围;对大型载货机动车进行交通管制;丰田公司为首的制造商一次性支付12亿日元。而正是依靠本案的推动,日本开始将PM2.5纳入监测,并公布了PM2.5环境标准。

  专业人士认为,吸引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雾霾治理,在制定、执行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及时地发声,告诉民众解决的思路、步骤和日程,能够控制对于雾霾的恐慌情绪,能够让大家看到希望,从而也能让污染解决方案赢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3既要推动企业参与,更要克服地方的重重阻力

  推动企业参与雾霾治理,经验主要集中于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约束。

  除却法律的严格约束之外,法律和政策层面还有很多正向的工具可以发挥作用。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已有环境税、补贴、排污权交易等治理工具,还可以深入学习欧美国家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等金融产品工具引导治理环境污染的做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保险、绿色能源。

  例如,美国于1980年颁布的《超级基金法案》提出,企业自行承担污染治理责任且治理效果影响自身金融信贷信用。

  欧美国家的绿色保险业也在蓬勃发展。在这些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作用明显,能及时提供经济赔偿,维护受害人权益;保障企业不至于因污染事故影响生存。同时,由于与环境污染风险挂钩,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也会监督企业落实环境责任,减少污染风险,形成一种污染监督机制。

  专家认为,推动企业参与雾霾治理,不能错位为保护企业的违法排污,或者在企业违法排污面前不作为、慢作为。

  关注到这样的现象,一些研究者指出,借鉴国外的经验,尤其要注重从根源上、从经济利益上去解决问题。

  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郑权曾撰文指出,学习国外的治霾经验,首先要关注的,是其克服来自利益团体的重重阻力,遏制核心污染源。

  以洛杉矶为例,有关雾霾污染来源的研究结果公布后,政府面对强大的汽车制造商团体,一时竟难以有所作为,只是建议居民尽量少用汽车出行以减少尾气排放。

  到1955年9月,洛杉矶发生了最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两天内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老人达400多人。这时政府才意识到雾霾的严重性,开始着手解决污染问题,要求所有汽车上必须加装催化式尾气净化器,敦促石油公司在成品油中减少烯烃的含量,提倡和开发了用甲醇和天然气代替汽油的新技术等。

  专家表示,调动地方政府加大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一方面需要敦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发展观,另一方面还要真正把环境质量作为考核依据,使环境问题与干部的“乌纱帽”真正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