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03.05.2017  23:23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食药监局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深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再次调整完善。重新规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设置,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优化制度建设,强化服务监督,全面践行“四零”服务承诺。在原有视频监控、满意度测评基础上,聘请50名社会监督员,监督员可以利用意见箱、监督电话、官方微信等多种载体提出改进作风的建议及投诉举报。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质提效,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平均压缩42%。将不需要现场检查、技术审评、集体讨论听证的77项(包括子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政务大厅全程办理,能当日办结的当日办结。出台了《关于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了“绿色通道”、预约服务等政策措施,推动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飞行检查结果网上公开,对违法生产者形成有力震慑。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为我省食品“三小”监管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凡宣布失效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维护部门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积极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裁量和自由裁量幅度。

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根据12331投诉举报案件线索,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与工作机制。将5起办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商品违法案件全部上传至河北省“两法衔接”共享平台。

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食药监管部门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大力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继续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全面启动15个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执法信息公开奠定基础。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为载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该平台数据与“信用河北”平台数据对接,并通过“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手机APP),将信用信息与具体产品关联后,向社会公众展示。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将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工作文件等进行全面公开,并对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每季度在政务网站对省本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告,对检查类型、检查时间、发现问题、处置措施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加案件查办信息公开频次,凡是已办结、无异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面进行公开。在“质量公告”栏目中全面公开我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