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和调整省管幼儿园收费

06.06.2017  09:41

  (记者张秀娟)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省管幼儿园保教费根据办园性质、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分等级管理。

  确定基准收费标准。按照同城同价原则,省管幼儿园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与石家庄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即省级示范园每人每月470元,一类园每人每月430元,二类园每人每月350元,三类园每人每月310元。

  完善成本补偿机制。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和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的省管幼儿园实行保教费收费标准上浮政策,根据成本及上级经费补贴情况,可在同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基础上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40%。

  实施优质优价政策。省管幼儿园班容量小于或等于标准化班容量的或条件设施好、办园成本较高的幼儿园,可在上述同类同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