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北省省级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2016年版)的通知

12.11.2016  19:3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河北省省级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2016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界限。清单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收费事项,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8项,其中中央立项项目52项,省级立项项目6项)、政府性基金(共24项,均为中央立项项目);第二部分为涉企省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共100项);第三部分为罚没事项(共3961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清单涉及内容规定事项之外无收费、无罚没。

二、做好宣传解读。清单编制部门要精心制定宣传解读方案,提升宣传解读效率,积极回应企业和创业者关切;相关负责同志要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形式,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清单出台的背景、目的、内容和意义,为清单发布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抓紧就清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在制度执行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罚没行为,切实保障企业业主和创业者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四、实行动态调整。省政府办公厅要组织协调各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涉及事项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公布执行,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明确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成效。清单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监察厅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河北省省级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2016年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网站、其他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

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4、省级部门罚没事项清单

点击下载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转载:《中国河北》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