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无线电管理局荣获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7.12.2014  12:51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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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1月21日,省无线电管理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继2010-2011年度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再次获得该项殊荣。

      2012年以来,该局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工信厅党组的领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核心,以量化考核 和岗位练兵为抓手,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大局,狠抓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第二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