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07.06.2014  05:47

冀林办字〔2014〕35号

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为切实做好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管优秀专家在推动我省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推荐的各项工作。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评议,研究同意后报厅人事处。

二、准确把握申报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严格掌握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省管优秀专家选拔条件提出的科研成果奖项和工作业绩贡献两个方面15条具体要求(见附件1),是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依据和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作为申报推荐对象,同时注重推荐业绩和贡献突出人选。

三、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1.考察推荐材料。包括:(1)本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选拔推荐、审核研究、组织申报过程和人选推荐意见等情况;(2)个人工作鉴定,内容包括每位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1000字。

  2.申报推荐表。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三份),申报人要按推荐表填写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每份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申报表中列举的个人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表中列举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表中所列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上述三类纸质申报材料、有关电子文档、附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

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5月25日前报送省厅人事处。

联系人:贾志斌    联系电话:0311-88607669

附件表格下载:河北林业网

 

附件: 1.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 (下载)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附件1: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技术上拔尖,在学术和技术界有较高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同时,还应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2名)。

4.省科技进步、省发明创造、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第1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5.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被公认居国内领先地位,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前瞻性或对发展新兴学科有重要贡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著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学术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以上。

7.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名师奖)。

8.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金奖前2名、银奖第1名)、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9.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总结出了一套有效办法,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0.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1.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成套的行之有效、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连续五年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本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1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13.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前2名)或文化部文华奖(第1名)或全国美术展金银奖(独创作品)等各专业领域全国最高奖项。

14.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形成独创性理论,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中获得一枚银牌以上奖牌或在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上获得一枚以上金牌。

15.在其它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

省管优秀专家的选拔在全省的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冀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进行。公务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