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办”发文要求40家省直部门协调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

14.07.2016  15:40

7月12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将《工作意见》提出的40家省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任务、时限要求纳入依法治省的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级党委、法院及相关部门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河北省“两办”下发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部门参与、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党委政府要带头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协调解决执行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政策倾斜,使河北省省执行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要求全省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密度和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为实现“基本执行难”创造良好条件。

通知》强调,积极打造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力争今年12月底前省内各有关系统与法院实现“总对总”信息联网,或与法院实现分级联网,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要积极探索个人征信的社会化、市场化新路径,实现建设诚信河北与破解“执行难”互相支持,协调共进。

此次转发的河北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是根据最高法院法发【201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研究制定的,确定了今年底全省初步缓解执行难,明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现的时间表、路线图,对省级40家协调联动部门和法院的具体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努力营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公检及各联动部门跟进配合的“大执行”格局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此前,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曾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的汇报,省委常委会审议认为,省法院制定的《工作意见》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相关要求,方向正确、目标明确、举措有力,原则上同意这个《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