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出“双十一”消费提示

04.11.2016  14:35


省消协发出“双十一”消费提示

擦亮您的双眼 科学理性消费

    “双十一”即将到来。众多网络平台和卖家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打折促销活动。基于近年来网购热引发的经营和消费问题,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增强消费鉴别能力,按需购买商品,注意交易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

   科学理性消费,防止低价诱惑。 双十一”活动期间,网络电商纷纷推出各类价格优惠信息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事实上,先提价后降价或虚标原价再打折的现象多有发生,消费者往往得不到真正的实惠,使一些盲目受到超低折扣诱惑而冲动购物的消费者,花钱买了一些实际上在生活中并不需要,或长时间不会使用的积压商品,造成了资金的不必要浪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涉及服装、食品、数码电子产品等热销品时,要进行仔细的筛选,特别在购买高价值耐用消费品时,可提前到实体店详细咨询或试用后再行决定;购买冷鲜或即食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避免冲动购买大量暂不需要商品,给自己造成损失。

      了解服务事项,防范消费风险。 消费者需要提前了解、咨询电商及卖家的信誉等级、活动承诺、活动规则、退换货流程、售后处理、快递配送时间等内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以往的消费纠纷中,一些商家通过种种虚假宣传,营造好评价、高销量的消费假象,诱导消费者购物。因此,消费者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销量大、好评多的卖家并加以甄别,慎重选择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要注意非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几种情形:(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及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选择正规网站,保护个人信息。 消费者要时刻提防网络诈骗情况的发生,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仔细查阅网站底部是否显示备案信息*ICP备***号、工商红盾标志,以及网站底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切莫相信或随意点击陌生网址链接和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说辞,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的动态验证码告知他人。发现被骗迹象,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向银行、网络平台反映冻结费用,妥善保管交易和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并迅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保留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网购时不要轻信卖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页面截图、订单流程动态、购货发票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货物签收时,务必开箱检验所购商品的数量和产品质量,如有不符情况即时拒签。出现消费纠纷,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其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互联网领域存在的问题,省消协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要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引导行业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忠告网络平台提供者、服务者,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诚信经营,对于涉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主动屏蔽违法卖家及其商品信息发布等平台服务项目,建立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廉 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