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14.05.2020  22:51

   为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5月12日,省法院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开放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公告指出,疫情防控期间,除必须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河北电子法院网(http://www.hbdzfy.gov.cn/)、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热线、邮寄(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xx庭xxx法官收 ;邮政编码:050051)等途径办理立案、咨询、信访等业务。 必须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请提前与承办法官或相关工作人员联系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诉讼事务。     公告明确,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并出示健康码。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咳嗽等症状,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办理诉讼事项期间,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喧哗,不吵闹,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