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法官李京山见义勇为制止一起暴力伤害案件

19.06.2014  11:52

2014年5月5日早晨近七时,省法院立案二庭法官李京山在晨练后回家的途中,在时光公园附近发现有两个小伙用铁棍和锐器在殴打一个青年人,该青年人被打得血流满面,蜷缩在地。看到这种情景,李京山同志奋不顾身冲向前去,夺掉打人者的凶器,并把打人者推到一边,然后将被打的青年人从地上扶起,并请围观的群众拨打110报警。待110警车到现场后,两名打人者已逃跑到一小区。李京山同志又协助公安干警到该小区抓获了该二人。当天下午,西里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到省法院找到李京山法官,对这一打架过程作了见证笔录,表示如果没有他的协助,该青年人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公安机关在短时间内也难以破案,并代表公安机关对李京山见义勇为的行为表示真诚的感谢。

6月18日下午,被打伤的郭某痊愈后,非常感念素不相识、出手相助的李京山同志,辗转从派出所了解到李京山的工作单位,写了感谢信专程到省法院当面致谢,感谢李京山法官路见不平,挺身相助,维护了社会正义,传递了正能量!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