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23.09.2017  09:12

  省政府印发“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到2020年——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亿吨标准煤左右

  (记者张秀娟)近日,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2%。电力消费39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2%。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生产革命

  优化煤炭生产供应。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高、安全隐患大的煤矿退出市场,依法关闭长期亏损、运营困难和非机械化生产的落后煤矿,到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5100万吨。结合煤炭资源、区域功能等情况优化布局,到2020年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基本形成“无煤市”。推进煤矿企业整合,推动生产集约化,到2020年煤炭开采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煤矿数量60处左右。合理确定煤矿产能,打击超能力开采行为,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保持7000万吨、6000万吨水平。

  强化油气安全保障。协调配合、加快建设陕京四线等气源干线,推进LNG(液化天然气)接卸站建设,扩大接卸能力。到2020年形成管道气源输入能力1800亿立方米、海上LNG接卸能力1300万吨,我省保障供应能力达到300亿立方米。

  大力发展绿色电力。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唐山、沧州海上风电建设,积极布局发展低风速风电项目。

  提高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工程减煤、技改节煤、政策限煤、清洁代煤”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减少存量,到2020年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2017年保定、廊坊禁煤区实现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到2020年平原农村采暖散煤基本清零、山坝等边远地区采暖散煤控制在800万吨以内。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结合清洁取暖,扩大取暖燃气规模。完善燃气管网,建设LNG、液化石油气、煤气配送设施,增强储气调峰能力。完善工艺技术,降低燃气成本,鼓励工业窑炉煤改气。

  大力推广利用非化石能源。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竞争性配置机制,落实可再生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创新和完善绿色能源优先上网、优先使用政策,鼓励可再生电力参与市场直接交易。

  建设优质高效服务体系,推进能源惠民共享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在县以上城区及重点镇等热负荷集中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加快邢台、廊坊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供暖季前全部投产。对现役纯凝燃煤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力争2020年具备条件机组全部实现热电联产。

  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以平原区域农村为重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到2020年完成600万户。

  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着力加快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自2017年开始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原则上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100-5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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