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

25.12.2015  10:19

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今后将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到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260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5%;全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比例显著提高,大中型企业达到85%以上,中小型企业达到70%以上。

11项任务促城乡商贸流通线上线下融合

实施意见》提出11项主要任务,包括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专业服务能力、推进零售业加快发展、促进批发业转型升级、提升物流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活服务便利化、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

最大限度包容和鼓励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实体企业自建平台,中小企业利用微信、手机终端、第三方平台开展多元化营销;鼓励国际国内快递龙头企业在我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我省各地建设基于云计算、云服务、大数据应用的大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打通政府、企业、市场的链接通道;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推进专业服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企业、网络营销企业等有效对接。

引导和鼓励本地零售企业强强联合,开展深入合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衔接产需信息。鼓励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通过自建或租用方式,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

积极推进安平丝网、白沟箱包等专业批发市场和新华集贸、南三条等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围绕钢铁、煤炭、铁矿石等优势行业,积极发展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围绕陶瓷、耐材、玻璃、医药等行业加快推进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流程再造。

积极推进河北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节点建设,加快与全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进程,最大限度实现城市共同配送功能。重点推进在石家庄和唐山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和物流标准化示范;在邯郸市开展智慧物流配送示范。鼓励企业在欧美、日韩和中东欧等出口重点地区建设海外仓。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线下实体企业相结合,鼓励社区周边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类企业主动接入O2O电子商务平台。

推进便利化改革,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为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我省将大力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财税支持方面,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切实落实“互联网+税务”计划,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优先认定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发展互联网金融,推进融资便利化。

另外,我省还将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实现“政府+企业+高校”三方对接,开展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培训;推动省电子商务协会、省电子商务研究会等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作用,维护消费者、企业及个体创业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