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化工园区展开安全专项整治

13.10.2014  19:21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北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深入排查治理园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园区及相关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园区明确产业定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企业准入,加强一体化安全监管,控制企业间相互影响到最低,促进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整治分自查自纠阶段: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及企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县级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及园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复查验收,省局负责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各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总结提高阶段:所有检查过的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内容表》,建立档案。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高限处罚;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