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现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17.06.2016  10:48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将在全省实现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缓解城市务工子女入学难。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7年开始,城市学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也将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我省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今年,城乡学校将统一按照小学年生均685元、初中885元的标准予以保障。我省将统一教育经费县级的分担比例。以公用经费为例,中央和省级占全部投入的84.9%,各县与市辖区统一分担比例为10%。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调研员王宏:“今年筹措资金102个亿,中央是61个亿,省级筹措24个亿,市县大概筹措落实应该17个亿。”   

  通过对两免一补政策、公用经费标准和县级分担比例这三个方面的统一,我省将实现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实现钱随人走,缓解城市务工子女入学难问题。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调研员王宏:“比方说他在农村我们根据学籍系统就把钱分到农村了,如果他要转移到城市区,我们就按政策范围,政策标准又分配到城市区了。这种转移支付是随着学生流动而转移而流动的,从而推动教育更大的公平。”   

  另外,新政策对民办教育也"一视同仁",我省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民办学校安排补助资金,并且向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将惠及民办学校学生超过75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