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27.07.2016  03: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5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王增力作动员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视办主任董云鹏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张文平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视工作作了讲话,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贾永信主持会议。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副组长刘长年、扈俊贵及巡视组全体成员,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负责同志,省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总工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组织部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张文平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围绕贯彻中央精神,提出要直面“四个意识”中存在的问题,把自觉主动经常向党中央看齐作为政治巡视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巡视工作始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深刻领会政治巡视的内涵,准确把握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张文平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省委巡视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同时注意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政治巡视重点,重点检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情况、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

董云鹏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八届省委任期内,省委巡视组已经开展了11轮巡视,实现了对设区市、县(市、区)、省属国有企业、金融单位、高校的全覆盖。本轮巡视结束后,将实现八届省委任期内对所有省委巡视对象的全覆盖。要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坚守价值取向,筑牢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省总工会党组要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借力巡视倒逼改革、加强管理,使本部门、本单位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发生较大转变,共同打好巡视全覆盖“收官战”。

王增力要求,省总工会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对省总工会党组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省总工会党组要把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为巡视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省总工会党组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行立改,快改真改,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要紧密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省总工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配合巡视工作与“两学一做”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省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加强党的建设的实际行动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贾永信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开展专项巡视的决定,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接受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难得机会。坚持从省总工会党组和每位党组成员做起,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主动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模范和表率。要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省委巡视组汇报工作、反映问题。要畅通巡视组熟悉了解全面情况和联系接触干部群众的渠道,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巡视组的工作。对巡视组巡视中发现和查找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对待,逐条对照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

据悉,在省总工会巡视期间,省委第十三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688887(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01信箱转省委第十三巡视组;手机:18034551546(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意见箱:分别设置在省委第十三巡视组驻地河北工会大厦和省总工会办公楼。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