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房地产等四行业“营改增”

17.03.2016  11:34

省国税局、地税局已完成28.77万户纳税人户籍交接

  3月14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户籍交接仪式,共移交试点纳税人28.77万户。其中,建筑业5.92万户、房地产业1.38万户、金融业0.81万户、生活服务业20.65万户。这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图为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营改增”户籍交接仪式现场。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3月8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32号)后。省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天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做好四个行业“营改增”推行工作。3月9日,省局“营改增”办公室迅速行动,与地税部门及时沟通,就试点纳税人户籍、发票、申报、定额、原享受营业税减免税等数据移交工作进行沟通,共同制定了《河北省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征管业务衔接方案》,确定了户籍信息交接方式、明确了交接的纳税人范围、交接时间、工作流程以及发票衔接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四个行业的“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税务部门准备任务艰巨。从宣布到5月1日实施,实际准备时间不到两个月。而且这次改革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如个人二手房交易等。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对于增值税不了解。这些对国税部门的征管和服务是一大考验。为确保四个行业“营改增”在我省顺利实施,全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全程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咨询,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同时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5日。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将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省国税局将认真做好移交纳税人的核对工作,税务机关能做的工作不给纳税人添负担,能统筹部署的工作不重复下户核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完成户籍的接收核对,确保移交户籍清楚、信息准确,为后续工作争取时间和主动,确保5月1日四个行业“营改增”在我省顺利实施。

  近年来,我省“营改增”推行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紧锣密鼓有序展开。从2013年8月1日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已先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试点。通过税收数据分析,已经纳入“营改增”行业的税负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于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两个“硬指标”,一是自5月1日起,“营改增”在剩下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二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四个行业纳入“营改增”后,不仅四个行业的税负会降低,而且因为这四个行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会使其他增值税纳税行业的税负进一步降低。

  今年5月1日“营改增”在四大行业全面推开,标志着长达四年的“营改增”将进入最后完成阶段。届时,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