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1.08.2017  21:12

7月19日,我委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我省《实施意见》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的。一是突出基础性。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依法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等方面的内容,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注重可操作性。将个人诚信体系基础建设、奖惩机制建设、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加强个人诚信教育等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实化,力求做到可行管用。三是体现我省特点。在国家《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与我省规划任务、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相衔接。同时针对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度不高、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不快等实际情况,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