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取得成效

29.12.2014  13:33

我省召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总结会议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张廷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同志主持会议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贝军同志出席会议

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杨永朝同志出席会议

12月24日下午,我省召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总结会议,省食安办副主任张廷华、贝军同志,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同志,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杨永朝同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消费食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稽查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陈润芝同志主持,石家庄、邯郸、秦皇岛市作典型发言,张廷华同志做重要讲话。

他指出,自2014年8月底,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强化组织、通力合作、统筹兼顾,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开展主体资格大清理活动。 通过拉网式清查,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15万户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7871个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246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43个,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乳制品781户次。农村食品经营者亮证亮照、规范经营意识明显提高。 二是开展问题食品大清缴活动。 各级按照“部门分工协作、清缴辖区负责”的原则,逐村逐户、逐市场、逐门店,大力清缴“五无”食品、“山寨”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共查扣侵权仿冒和劣质食品78433公斤,端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2个;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8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5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食品抽检10567个批次,有力地净化了农村市场。 三是开展强化自律大约谈活动。 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约谈”的原则,全省共举办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行政约谈会1320场次,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3.7万多人次,提高了广大食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较好地预防和遏制了一些易发多发的敏感性、苗头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开展强化督导大联查活动。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于10月中下旬,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四个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进行暗访督查。各督查组不打招呼,先暗访检查,后向当地政府通报问题;之后省食安办以“督导函”的形式分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反馈。各市县也开展了领导带队、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的暗访督导,大力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整治工作。 五是开展营造声势大宣传活动。 省食安办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整治情况,公布了“十大”典型违法案例。各地在整治期间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9次,县级新闻发布会74次,与新闻媒体联合创办了《聚焦食品安全》、《食药之窗》等栏目,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40场次,悬挂标语4800余条,广播3万多条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万份,营造了人人关心农村食品安全的强大声势。 六是开展展示成果大销毁活动。 10月31日,省食安办统一组织,在石家庄设主会场、10个设区市和两个省直辖县设分会场,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代表、新闻媒体参加,在全省同一时间开展了农村问题食品大销毁活动。当天共销毁各类问题食品143吨,充分展示了我省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四打击四规范”行动成果,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提振了人民群众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信心。

他强调,通过专项行动发现,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依然不容乐观,农村食品行业整体水平偏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相对淡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长期性、顽固性的问题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一些新业态的出现也给农村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潜在隐患。下一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将深入研究和分析,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明确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新思路,深化整治成果,建立符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保持对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理性消费,推进社会共治。

各设区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同志、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食品监管、稽查及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