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改造农村危房10.7万户

17.08.2014  01:19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其中要求,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今年改造农村危房10万余户

        今年我省将完成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7万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1.2万户,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3万户。

      《通知》提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以及以船为家渔民家庭(根据已作调查情况,主要包括文安、宽城等县)。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具体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安排改造。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别贫困家庭依据有关规定合理认定,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贫困地区每户多补助千元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安排我省3.3万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安排我省1.2万户)。省级安排配套资金56796.9万元。《通知》中提出,要统筹国家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区分新建和维修,国家和省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6000元,维修户每户平均补助5500元。在此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对省财政直管县每户再增加补助500元。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按照贫困地区任务比例进行分配。对涿鹿县赵家蓬区和阜平县继续给予重点支持。

      省财政非直管县,其所属的设区市财政应对危改户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户达到500元,各县(市、区)财政应对危改户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户500元以上。在此基础上,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推动危房改造工作。

按农户贫困程度分类补助

      对农户的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危改户的贫困程度,将危改户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户,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各类补助资金进行计算。

      在一般贫困户补助金额基础上,对低保户增加补助10%,对五保户和优抚户增加补助20%。在上述补助金额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补助3000元。

      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危房改造开工后,按计算出的每户的补助金额向危改户拨付50%的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再拨付50%。

      《通知》要求,要根据当地危房情况,抓紧组织实施,于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其中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重点村的农村危房改造10月底前全部竣工。(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