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谈“农民工讨薪”

28.01.2016  09:57

主持人 付锐:沟通政府、为民理政,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阳光理政》特别节目,我是主持人付锐。

每到年末岁尾时,“农民工讨薪”便成为了热词,仿佛成了一年一度的“节令事”。尽管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强力介入,追欠薪可谓是声声疾步步紧,但因欠薪产生的纠纷依然是层出不穷。

据了解,从2015年11月16日至今年春节前,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性质恶劣单位将记入相关"黑名单"。这次专项检查情况怎样?如何破解农民工讨薪难?

今天,我们就请到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兵。

张兵:大家好。

主持人 付锐:省劳动监察局局长宋海柱。

宋海柱: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 付锐: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保东。

梁保东: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 付锐:欢迎几位嘉宾的到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农民工年终讨薪成为了跳不出去的“怪圈”,临近年关,我们河北省内农民工讨薪案件态势如何?首先我们请张厅长介绍一下。

张兵:好,确实,欠薪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一个顽疾。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们省经济可以说步伐放缓,而且面临着四重叠加的不利的形势,一个是调整产业结构,再一个是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还有个治理大气污染任务艰巨,所以讨薪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些新特点。一个是随着过去你比如说,年终讨薪,但是现在常态化这种趋势,企业停工的,受经济形势影响,不是到年底才停工,过去那种态势有所变化,第二是欠薪领域增加,过去以建筑业为主,现在向矿山制造业蔓延有这个趋势。再就是第三个这个数额增大,过去我们掌握的就是人均五千块钱左右,但是2015年,我们掌握的情况就是万元以上。

主持人 付锐:为什么年底讨薪问题更加集中?哪些行业欠薪情况多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张兵:行业来说是建筑领域,从欠薪的数额到案件的起数在建筑领域占了80%以上,另外欠薪为什么年底高发?也跟传统的习惯,用工的季节性有关系,传统习惯到年底农民工在外面一年,到回家过年,过传统的春节,再一个大部分企业,他是这种结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是按照传统的你比如说一年年底结清,另外很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兄弟,他们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不强,他们跟雇主、包工头没有签订合同,都是一种口头的信誉,我这个工程一天给你多少钱,一个月给你多少钱,年底一起给你结算,平时给个生活费。再一个就是建筑业,因为我们案子高发期在建筑业,建筑业在寒冬期要停工了,按照刚才说到那个,他工资支付那种年底支付,这样到这个期间了,他要回家了,他要集中的要钱了,年关嘛。

主持人 付锐:刚才提到,从2015年11月16日至今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什么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在这次检查中,我们省人社厅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张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的,我们开展的,应该说从11月份,2015年11月份一直到2016年2月份,这是国家整个安排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从省里讲,我们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里的我们有一个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共同来实施这个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按照国家那个安排搞这个检查,我们2015年,从12月1日,到12月5日,由省委督察室和省政府督察室牵头,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的组成了6个督察组对我们全省11个市区市两个督察县进行了全面督察,对具体的重大欠薪案件隐患进行了现场的调度督促落实。所以说我们这个力度还是很大的。

主持人 付锐:通过这次检查,我们查处出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张兵:我们全面的检查和督察,我们掌握的全省重大的欠薪案件和重大隐患有将近120项,我们对每个案件所在的县6个督察组都要到现场去。

主持人 付锐:六个督察组一起去?

张兵:分头在相关部门一起。凡是有重点案件的都要到县里现场去,这次督察去了大概41个县。督察的力度还是挺大的督察检查,主要是督促解决脱险农民工工资这个顽疾,通过这次检查督察也发现了一些情况。有些米比如说一个是责令整改,发现的问题要它整改,有些那么就是要进行行政处罚了。这个就交由我们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是我们宋海柱这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再一个就是追究责任。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的,因为我们省还有一些这方面的机制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去年全省就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县犯罪的有158期,公安机关立案93期,我们力度还是很大的。而且有一些典型的案件,我们在新闻媒体都进行曝光了。

主持人 付锐:岁末年初历来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易发期、高发期。据了解,每年年底我们都会开展一系列帮助农民工讨薪的专项行动,通过我们的各项工作,每年我们能为多少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什么能取得这些效果?

张兵:2015年,我们为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力度还是很大的,我为啥没用农民工呢?劳动者,因为这里面不仅仅是农民工,农民工是一个很重要的群体,但是还有一些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报酬权受到侵害了,我们也要负责,在整个去,2015年全南当中,我们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是由我们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来执行这个事,共为2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收入23.8亿元。这个数额应该说在以往年份,比以往年份大很多,主要得益于一个是政府高度重视,应该说各级党委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们省委省政府特别重视。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制度机制,主要就是保护我们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我们农民工兄弟的他们的正当的合法收入。

第二个就是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机制。其中我们河北最有特点就是三金三机制和一入罪,三金主要是工资保障金应急周转金工资预储金,目的是一致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入,就是使他们能够在干完活的时候能够拿到这个钱。三机制主要是突发实践应急处理机制,行动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联动机制,还有一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说白了黑名单。一入罪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说起来好说,但是从涉嫌到起诉到判决有一个过程的。这个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应该说是我们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集中体现了。

再一个就是之所以能够为这么多人解决了这么多拖欠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第三个原因是各级各部门无通力合作,对欠薪企业惩戒力度比较大,刚才我说道了黑名单曝光,新闻媒体曝光,我们一个方面是宣传正面的,再一个对副面的,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要严厉打击。各市做得都很好,执行惩戒,让畏惧,不敢拖欠。从根本上治理的。

主持人 付锐:谢谢,其实除了有我们政府部门的帮助外,农民工自身也需要加强维权意识,虽然大多数农民工了解一些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但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权。

梁律师,如果发生农民工欠薪问题,我们农民朋友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呢?有哪些途径和方法?

梁保东:好的,是这样的,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所以凑这个角度说,农民工属于劳动者,发生欠薪问题属于劳动争议,那么应当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依法维权。具体的途径可以是以下几种,第一点依照刚才提到的法律,对于可以直接向劳动单位提出要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1、可以与单位协商;2、可以由调解组织进行调解;3、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4、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比较特殊,仲裁是牵制的手续不能到法院起诉,5、不服劳动仲裁的,向法院起诉。因劳动争议的特殊性,一般先要申请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例外情况是,如果有工资欠条的,没有其它争议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凭工资欠条向法院起诉。减少农民工维权的途径和时长。

主持人 付锐:针对欠薪的企业,如何追求其责任?

梁保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主要可以从追究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三个方面考虑。一般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事责任主要是通过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追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二点行政责任方面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劳动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做出了更新的规定,比如说在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的同时,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拖欠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刑事责任主要是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这个时候可以要求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主持人 付锐:梁律师,从您遇到过的寻求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您觉得目前农民工寻求法律维权的难点在哪里?还需要采取哪些制度或者政策来保障农民工维权?

梁保东:1、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或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证据意识不强,没有证据或欠缺证据的,得不到支持,将会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3、在实际的仲裁实际期限长,诉讼时间更长。主要是存在以上几点问题,政策方面主要是:1、加强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尤其是劳动方面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2、落实实名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工资支付备查等制度;3、可以考虑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4、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实行差异化管理;5、建立工资周转应急金制度。其实我们省在这个方面做得比较好,而且我们省可以说在全国首创了工资预储金制度,这个可以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主持人 付锐:不仅在年底进行大规模的监察和治理,也建立了长效机制来保障我们农民工的利益。

此前,我们热心的网友在《阳光理政》平台上提出了一些有关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建议和问题,例如一位网友提到:"其实除了年底突击检查外,平常也应该要加强一些监管,让农民工工资检查变成常态化。"针对,这位网友的建议,张厅长您怎么看?目前,我们针对农民工讨薪有哪些政策?< /p>

张兵:我同意这位网友的意见,这也是超这方面努力,这种检查,我们作为我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我们劳动监察记过,应该说基层的,县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支队他们平时有巡查,咱们这个是集中的检查。他们平时都有巡查,对工地工厂,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仅是工资,还有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险等等。都是我们在我们这个检查范围之内的。所以我们也正在努力,我们所做得工作,都是在超着这个方面,不能使他成为一种刚才主持人说了,年年欠薪年年讨形成这种顽疾,我们正在努力。

另外从政策方面我们也做了很多努力,2014年1月28日,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三方责任,强化了治理欠薪的七项制度机制。另外,2014年5月份我们会同省住建厅、人社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预储金什么概念呢?你比如说你这个工程1个亿中标的,先拿出两千万放在这预储,怎么管理呢?三部门联合监管。就是工资预储金,给参与建筑的工人发工资的,有一个保障了。在全国率先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强化了工资支付源头管理。另外2014年11月份,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这个就是我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对接这么一种机制。这样通过这么几个文件,我们建立了应该说有河北省特色的三金,三机制和一入罪这样一个完整的制度政策机制体系。

主持人 付锐:不论是法制层面还是制度层面我们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除了在发生欠薪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农民工自己的权利外,平时也要加强法律意识,梁律师,针对这方面,能为我们农民工提一些建议吗?

梁保东:可以,因为现在信息获取途径很多,建议农民工朋友平常的时候多看些法制类电视节目,收听法律类广播,买些法律类图书学习,还有就是通过网络学习法律知识,比如通过现在普及的智能手机空闲时多关注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加证据意思,注意收集证据材料。
主持人 付锐:对政府制定政策等方面,还有哪些建议?

梁保东:法律政策重在落实,比如工资保证金,对于违反不设专户的,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在开户银行开设专用账户或者未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应加大违反处罚。刚才张厅长也提到了,2014年5月5日出台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提出了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可以在执行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扩大适用范围。还有一点,而国务院办公厅也于本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这个可以说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是一个顶层的设计,是今年国务院的一号文件,我相信我们省也会在这方面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包括我们省政府也好,其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征求意见,以增加政策的可执行性,使政策更接地气。

主持人 付锐:谢谢,还有网友此前留言称:“我们是来自安徽省的农民工,我们自从2015年3月至12月在河北省唐山市一个建筑工地打工,老板共欠我们工资 78000多元。我们应该找哪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想请宋局长介绍一下。

宋海柱:好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位网友在唐山,由唐山当地负责,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种行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负责查处这种违法行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我们河北省的有关规定,各地设区市和县两级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具体到你反映的情况,你可以到唐山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也可以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唐山市的受理举报投诉电话是:0315-2358680,各县、市、区的的举报投诉电话,你可以向唐山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

主持人 付锐:还有一位网友说:“我们3人在张家口市康保县一个煤矿做焊工,根据当时的协议,老板应给我们工资35000元,而老板只承认了24000元,想少给我们1万多元。我们该怎么办?”

宋海柱:你这种情况属于对劳动报酬存在争议的情况。这位网友应该和老板协调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到当地人社局劳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由当地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主持人 付锐:刚才网友咨询的是一些具体例子,还有网友想咨询一下梁律师,如果农民工遇到欠薪情况,如果需要走司法程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承担哪些费用?需要多长时间?能不能具体给我们网友介绍一下?

梁保东:可以,针对欠薪问题,司法程序指的是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我们要搜集和能证明农民工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条、工资卡银行流水),工作证或上岗证,工友证言。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纳仲裁费。起诉到法院按件交费每件10元。

按规定,劳动仲裁期限,一般在45日内做出仲裁裁决,但是案情复杂的话,经过批准也可以延长到60日。

起诉到法院的,一审简易程序一般不超过3个月,到期双方当事人仍同意适用的简易程序的话,经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这是一审的期限。

二审,不服一审裁定的二审的期限为30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不服一审判决的,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主持人 付锐:我们这还有网友提问:我热心于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如果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农民工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这个问题请宋局长回答一下。

宋海柱:好的,各位网友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件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我省的相关规定,农民工的合法报酬权受到侵害,农民工兄弟有以下三种维权渠道:

第一种是到事发地的市或县级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咨询,在建筑水利交通这些领域务工的,拖欠工资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的筑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投诉。

第二是如果欠薪证据充分,欠薪清楚,可到事发地人了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

第三是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

在此我特意提醒:农民工朋友应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很可能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制裁,或对自身的人身安全机构威胁。

主持人 付锐:那么,如果投诉欠薪时,农民工朋友应该带什么资料吗?

宋海柱:农民工朋友如果去投诉,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单位出入证、饭卡等相关资料。包括:投诉的的身份证和书面投诉材料,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电话,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投诉事由和投诉愿望。如果个人书写投诉材料有困难的,可找人代写,也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机构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并需要投诉人按手印就可以了。

主持人 付锐:今天我们就农民工依法维权为网友做了详细的解读。前两天我们出台了一个意见,针对这个意见,我们今后针对农民工讨薪有什么困难,请张厅长介绍一下。

张兵: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所以,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号文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这意见下来以后,我们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而且我们现在正在着手制定贯彻国务院这个意见的实施意见,我们很快要给呈报给政府,我们河北省政府肯定也会以一定的形式出台这样的措施,一个是会把我们现有的一些好的政策措施容纳到我们这个文件当中去,作为指导我们下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和机制,再一个把我们省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邯郸做得非常好,他们在这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采取了很多办法,而且非常有效,我们就是把我们省有一些各地的一些经验做法,我们也吸纳进来。再一个就是更加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这是非常重要的。地方政府有责任解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使这个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不要再形成年年治理年年欠,年年讨薪这样一个不良的循环过程,彻底解决这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主持人 付锐:好,谢谢。正如张厅长所说,农民工工资,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农民工撑起依法维权的“保护伞”。

好,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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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