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开始申报

10.12.2015  10:14

为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规范发展,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申报。

申报范围是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能够聚集创业服务资源,开展创业辅导服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地。

基地申报应满足五个条件:

符合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整合现有创业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工业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

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建立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

基地用于创业者使用的场地、设施的产权明晰。

具有较为完善的创业辅导服务功能。建立创业服务团队;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能够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等服务。

基地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