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常见违法行为及监管执法重点

07.01.2019  11:21

  对直销行为进行有效务实的监管,提高新型市场管理能力,对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重要课题。直销人员因急于开展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直销行业这些“顽疾”为人诟病。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确定了明晰的规则,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规范、监管直销企业的法律依据。笔者结合执法实践,通过分析直销行业常见违法行为,总结查办直销违法行为应专注的执法重点,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此类违法行为提供办案思路。

   直销行业常见五类违法行为及特点
  
  在执法实践中,五类违法行为在直销行业中较为常见。
  
  一是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在直销员招募活动中违规操作。《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且必须取得直销员证后方可从事直销活动。实际中,一些直销企业为规避法律风险,推卸责任,在直销员招募中,采用各种方式违规操作,如大量培训却少量发直销员证或借用“优惠顾客”“销售顾问”等多种名义,刻意弱化直销员与直销企业的直接关系,模糊直销员的法律定位。
  
  二是在突破审批的直销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直销范围限制规定是指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的区域必须满足通过审批设立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条件。实际中,直销企业突破审批区域开展直销活动的问题较多,突出方式是发展具有独立经营资格(持有经营执照)的经销商,以开展“传统营销”为名或在非直销区域发展人员、不核发直销员证等方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三是突破审批的直销产品品种开展直销业务。在此方面,执法人员发现通常有3种违法方式: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直销产品范围公告》之外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非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未经审批的本企业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
  
  四是违规开展业务培训。这种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直销企业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大量采用“系统领导人”以分系统方式自主组织培训,直销企业仅作形式上审批或组织,认可或默许非直销企业正式员工进行培训授课。
  
  五是存在欺骗、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一些直销企业对于业务培训的放任态度及对团队人员的松散管理,造成在实际培训中忽略法律法规及行为风险,故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将重点放在发展人员上。更有甚者,直销企业对自身的实力规模、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直销员夸大宣传。

   查办直销违法行为应关注四个执法重点
  
  在查办违法直销案件时,执法人员应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一是在有限的线索中抽丝剥茧。由于直销行业人员流动性大,而且是在无固定场所中面对面口头介绍,可用的线索很难固定,这给执法人员查办违法直销案件带来很大难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获取违法信息难,涉及人员、地点、时间不确定,以市场监管部门现有手段很难取得具体人员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无法直观确定当事人通过哪些关联人员开展直销活动;另一个方面是调查取证难,直销企业业务量大,流水多,相关财务分散,涉及区域广,人员流动性大,这些都加大了取证难度,执法
  
  手段上的不足给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不确定性。
  
  二是重视细节,做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执法人员在查办每件案件时都需要进行的必要程序。对于查办影响较大的直销类案件,执法人员需要在这方面格外下功夫。
  
  执法人员进入违法现场后,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现场指挥人员要合理分工,控制现场的人不能随意走动,现场财物不能丢失。第二,分头定位检查取证,保证每一名检查人员都有自己的取证任务,做到既科学分工又紧密协作。第三,每一名执法人员充分掌握现场情况,行动迅速,集中精力,速战速决地完成预期任务。
  
  在检查时,执法人员通过询问、查看、清点等,收集控制现场的证据,并发掘新的证据和涉案财物。一旦在现场发现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财物,执法人员要迅速扣留,否则可能因为种种因素导致证据灭失。在扣留物品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对扣留的财物细心清点,在检查笔录中一一详细记录。
  
  检查完毕后,执法人员要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执法人员要注意文明执法,适时地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性,更好地配合检查人员执行公务。
  
  三是仔细推敲,做好询问笔录。针对直销行业涉及人员多、交易次数多、财务资料多等特点,执法人员通过询问笔录串联相关证据也是重点环节。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
  
  执法人员在制作大要案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时,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了解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案已有的材料,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案件的性质和经过、已有证据材料等。第二,确定询问的必需物品和地点。除了在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之外,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还应对必要的物品和地点有所选择。第三,制定周密的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第四,采取不同的询问问话策略。执法人员可根据个案的具体特点、掌握证据的情况,采取相应问话方法。
  
  四是查处教育相结合,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在查办直销案件的同时,还要注重普法宣法,引导公众增强法律意识,以减少一般性的投诉举报,从而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执法人员要积极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两送”活动,加强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拓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多区域组织普法宣法活动,以“直销与传销的法律界限”“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等为题,从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如何远离传销、传销的危害等方面,深入浅出地为群众、社会团体讲解传销、直销的相关知识,并针对近年来传销活动、违规直销等热点问题发布提示;在接待日常投诉及电话咨询时,对“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式传销开展以案说法,让询问人了解直销、传销的概念,直销的退换货制度及传销的危害等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 杨云龙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