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奔企业查现场 对照制度查落实

15.10.2014  19:05
    衡水督导组开展“六打六治”第二阶段工作   10月14日,省安委办“六打六治”第九督导组在省安监局总工王忠秋的率领下,对枣强县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当天,衡水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付兰玉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突击检查了3家企业。
  按照这次督导以“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的工作要求,督导组首先抽查了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剧毒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1990年投产,主要生产原料为甲醇、苯、五硫化二磷等危险化学品,产品为剧毒品马拉硫磷。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马拉硫磷生产线,因市场因素及危化品生产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原因,从去年5月开始停产整改。督导检查发现,该企业除这条技改生产线外,还新建了一条吡虫啉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私自建设。
  经过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了“三项制度”。企业能够出示“六打六治”的相关文件及学习记录,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了评价。但通过检查隐患治理台账,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专篇》中列举的隐患仍没完成整改;二是危化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尚未完成安装;三是新建项目未经过审批擅自建设(枣强县安监局已下达整改指令,要求停止建设)。督导组根据上述问题,要求衡水市和枣强县安监局要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在未完成整改验收前擅自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要坚决停产到位。
  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要求,督导组临时决定,对另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督导组不听汇报,直接进入企业生产车间。该企业生产原料中包含甲苯、氰化钠等危险品,产品为除草剂咪草烟、天草喹等有毒化学品。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生产车间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岗位操作未配备铜制扳手等工具;生产车间使用乙醇、甲苯等比重高于空气的物质,但防爆排风装置未安设在车间下部;中间罐区甲苯物料泵不防爆电气,但其电力线接头密封不严,防静电跨接线断开;中间罐区物料卧式储罐距东、西两侧防火堤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剧毒品氰化钠的入厂、入库、出库、使用等环节的“五双”管理未全部落实;车间要求进入戴安全帽和防毒口罩、禁用手机等标识,但车间内工人携带手机进入,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说明相关的个体防护和门禁制度未落实;用于应急防护的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的使用未实现全员培训并进行演练。
  王忠秋总工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在“六打六治”的自查自纠环节仍存在死角盲区,更是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之处。要求市、县安监部门要从企业负责人的认识着手,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安全隐患排查的主动性。企业要加快标准化系统的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生产,从管理入手,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当天,市安监局局长付兰玉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企业生产车间现场进行督导,通过查现场,倒查各种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情况。在不问安全员、不找安全科的情况下,直奔企业生产科、设备科、技术科与生产车间,对照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用查现场的方法倒查制度落实,突击检查了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北助剂化工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三家企业。
  检查发现,三家企业各科室及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制度都存在职责不明确、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制度与生产实际情况不吻合等共性问题。检查结束后,付兰玉对几家企业提出了进一步工作要求:一是企业要建立各岗位一岗双责的相关制度,管技术、管生产、管设备,一定要对技术、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二是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层面、各部门包括生产车间班组,都要建立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日常生产管理中;三是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企业要从上到下,逐层、逐部门、逐车间班组建立切合实际的隐患排查制度,用落实制度来保证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确保隐患零容忍。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制度,做到有奖有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合力促进安全。
  《河北安全生产》杂志记者 刘柏鹤 第九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