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项行动直击大气污染 执法检查遭遇进门难 

06.05.2015  12:22

 ◆本报记者周雁凌 见习记者王文硕

  “你好,我们是山东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组,现在需要进厂检查,请你配合,把门打开。”

  “你们现在不能进去,我打电话请示一下我们领导。”

  就这样,在山东省肥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厂外,检查组被保安挡住了近10分钟。

  山东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肖红告诉记者:“这段时间是最佳监测采样时机,企业可以利用我们无法进厂的空当,停止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比如临时启动治污设备,添加脱硫催化剂,等我们再进去,就无法及时锁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了。”

  这是记者日前跟随山东省环保厅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组,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的一幕。

  执法检查屡屡受阻

  在门外等候期间,检查组工作人员告知企业保安:“我们出示执法证件之后,你们必须马上放行,现场检查具有强制性,不需要征求你们领导的同意,现在请你马上放行,否则你们就是拒绝执法!”但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安仍然拒绝放行。

  当检查人员试图进入企业拍摄厂区道路扬尘现象时,被保安拦住。僵持几分钟后,一位保安来到门口叫道:“把门封死,什么车都不让进,谁愿意撞隔离栏就让他撞!”

  无独有偶,检查组在对山东省枣庄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突击夜查时,也吃了闭门羹,检查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之后,被保安以相关负责人已经下班、自己私自放行需要担责为由拒之门外。

  按照新《环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企业慌乱应对检查

  北方的春季多风,这次检查正赶上沙尘天气,检查组查完企业回到车上基本都是“灰头土脸”,但大家相视一笑,用移动执法系统定位好目标,又奔赴下一个企业。

  在山东省东平县瑞星化工集团,检查组进入厂区之后立刻分头行动,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周成爬上企业烟囱的人工检测口进行数据采集,其他人则绕着厂区查看是否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据企业相关责任人介绍,企业共有5台锅炉,两个脱硫塔,其中3、4、7#锅炉共用的1#脱硫塔4月10号开始维修,目前主要采取石灰石炉内脱硫。

  肖红告诉记者:“其实有的企业本来没有超标排放,因为心里没底,所以在碰到检查时,就临时大量添加脱硫催化剂,这样做基本没什么用,我们从在线监控系统上可以查到来之前的污染物排放数值,只要对比一下前后的在线监测数就知道了。”

  记者从山东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上看到,在检查组进厂之前,瑞星化工在线SO2浓度一直在60mg/m3左右,从16:45~18:00也就是检查组进厂期间,SO2浓度在40mg/m3左右。

  检查人员在3天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肥城市石横镇整个工业园区和东平县瑞星化工集团的生产车间以及煤堆场的扬尘现象比较明显。

  此外,检查组还发现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焦炉没有脱硝设施,济宁盛发焦化有限公司、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焦炉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肥城永泰工贸有限公司熔炉缺少烟气净化设施,当检查人员询问原因时,企业相关负责人不是答不上来就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发现问题随时查

  检查组在赶路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时不时地往车窗外看,一旦发现哪里有冒黑烟或者涉及环境污染的地方就调整计划直奔现场。

  在路过平阴县栾湾乡南贵平村的时候,检查组发现路西不远处有一座小石灰窑,检查组立刻从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返回,在一个小山坡上找到了这座小石灰窑。

  记者看到,石灰窑附近的料堆和作业区域没有任何防尘措施,附近的一棵松树上落满了白色粉末,地面上的石灰粉随风刮起,让人睁不开眼睛。看窑者承认,这座石灰窑目前没有办理任何相关证件,是村里几个人合伙办的。检查组现场做了取证之后,责令业主马上停止生产。

  在经过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汤庄村附近一条新修道路的时候,检查组发现路边院内冒出阵阵黑烟,进入院内检查时发现,里面藏着一家小塑料作坊,作坊小锅炉里是刚点燃的煤炭,两根小烟囱浓烟滚滚,旁边堆放着还没来得及加工的塑料垃圾,院内弥漫着一股焦糊味。

  作坊老板承认,他们一般都是在晚上生产,因为电价便宜。老板称有除尘设备,但是现在不能开启,否则风力太大,锅炉容易熄火。为了证明自己生产的塑料颗粒“没有毒”,他拿起黑色塑料颗粒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检查组立即制止了他的行为,告知其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将此作坊的情况告知了当地环境监察支队,要求立即对其关停取缔。次日上午,枣庄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发来信息,他们已经于前一天晚上取缔了这家小塑料加工厂并拆除了相关生产设备。

  检查组3天连续奔波了500多公里,跨越5个市,先后突击检查了12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