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和落实竞争政策中的作用

10.07.2017  09:1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基本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和多种形式的市场竞争模式,但竞争政策还不够完善,竞争规则不统一,市场秩序不规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制约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创新监管方式和执法机制,通过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常态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完善和落实竞争政策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竞争政策的概念
  
  广义的竞争政策是指影响市场竞争的所有政策,狭义的竞争政策是指竞争立法和竞争执法所体现或奉行的政策。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基本机制。公平竞争、良性竞争可以鼓励企业增加生产、创新技术、降低价格,使企业相互独立并感到竞争的压力。但是,非商业手段和商业手段的反竞争行为会损害公平竞争环境,降低资源分配的效率,其结果是动摇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充分有效竞争,各国均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行政机关制定法规、采取措施加以保障。这些法律、法规以及措施统称为竞争政策。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创制的《反垄断法》是竞争政策的最典型代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效仿的典范。
  
  从竞争政策一词的出现,到今天世界各国竞相适用竞争政策来规范竞争秩序,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可以说,竞争政策是市场竞争规律与国家管理经济职能互相作用的产物;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政策,堪称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宪法”。
         
  二、有效运用竞争政策对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应当逐步确立竞争政策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不断完善和落实竞争政策,全面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这对于推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竞争政策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
  
  众所周知,竞争最主要的功能在于优化资源配置,而促进和保护竞争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只有充分运用竞争政策,发挥竞争政策的主导作用,防止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打破市场封锁和行业壁垒,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才能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二)竞争政策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
  
  竞争政策是决定一国市场竞争机制运作条件的一系列行动准则。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仅仅依靠《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显然是不够的。要将相关法律的集中实施转变为常态化的内部自律和外部监督,发挥竞争政策对市场行为的引领作用。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竞争政策,对所有妨碍公平竞争的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使垄断、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遏制,确保公平竞争,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竞争政策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去产能”是此项改革中的一个重点目标,而产能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过度干预。过去,很多地方政府盲目增加容易创造GDP的项目和产业,造成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过剩产能始终处于无序扩张状态,形成恶性竞争。良好的竞争政策则可以通过查处垄断行为、放松管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释放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和落实竞争政策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
         
  (一)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常态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完善和落实竞争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是把竞争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引导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深化竞争政策理念。
  
  1、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关系社会民生行业领域中的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彻底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2、严查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秩序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秩序,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
  
  3、注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和案情分析,产生震慑作用,警示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意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关注竞争文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随着改革逐渐步入深化、拓展时期,群众的要求更高,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也更大。当前,要注重从“放活”向“管好”推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改革,切实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审批过多、干涉过多是影响市场竞争的主要“瓶颈”之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清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证照,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在政策层面打破垄断,废除和纠正妨碍市场竞争的规定。同时,继续放宽登记条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对于确需保留的审批和许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提高市场准入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2、积极创新市场准入和监管模式。要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清单内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经营的行业和领域。凡是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进入,从而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扩大抽查事项,细化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执法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畅通企业退出渠道。配合“去产能”目标,重点对“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不断研究完善简易注销办法并在全国推广,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信用监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充分运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手段,结合公安等部门,对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如出入境、高消费等)进行限制,增加违法失信成本,强化信用约束。在此基础上,加快“全国一张网”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年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即时信息等现有资源,尽快与有关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把涉及企业信用的各类信息归集记载到企业名下,形成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提高政府综合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保障市场主体竞争有序,以此来引导企业尊重市场规律特别是竞争规律,不断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创新发展。
  
  (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形成统一竞争规则
  
  统一的竞争规则是有效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基础,因此,要从立法层面和制度层面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逐步形成公平、透明、统一的竞争规则,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一是在传统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电力、金融等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领域,消除政策性垄断,倡导公平竞争;二是在技术开发、贷款、融资、财政扶持、外贸出口、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逐步取消以往对某些国有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取消歧视性、限制性政策,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营造无差异的政策环境;三是继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套规章,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构建科学、规范、公平的法律体系,用法律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河北省邯郸市工商局 杨少英 武君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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