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市场监管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03.2016  11:46

在去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后,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努力营造消费维权浓厚氛围,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消协的组织作用,推动公益诉讼实践,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净化市场环境。为有效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了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对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装修材料类商品、老年和婴幼儿用品为重点的商品开展专项整治,对服务领域消费和民用品维修业开展专项整治。该局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下发了《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并多次召开县(市、区)参加的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开展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70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3977户次,规范经营问题262件,处理消费纠纷87件。其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9375户,规范经营问题228件, 处理商品质量消费纠纷64件;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3476户,规范经营问题22件,处理服务领域消费纠纷12件;民用品维修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126户,规范经营问题12件,处理商品质量消费纠纷11件;抽检流通领域各类商品285个批次,共查处各类案件196件,多项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

依托示范引路。经营主体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了消费维权示范店创建工作。他们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各县市区局“一会两站”和五进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创建标准,组织各县市区甄选消费维权工作突出、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经营者,按照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维权工作做深做细。结合实际指导经营者制定和完善自身各项管理制度、总结先进做法并及时上报推广,为逐步全面推行消费维权示范店打下良好基础。全市初步指导组织了114家各行各业销售和服务经营单位参加创建消费维权示范店,通过打造“多种规模、多种行业、多种领域”均有典型带动的格局,发挥示范店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相关制度,提高维权服务站维权效能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不同行业经营服务者消费维权意识。2015年7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消费维权示范单位衡水市易得电子广场、吉美家居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场察看了经营者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解决处理消费纠纷情况,听取了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学习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介绍。2015年10月22日,全省示范店观摩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各市参会代表参观了我市示范店建设,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健全维权网络。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大消保”工作机制。通过树立消费维权“一盘棋”思想,强化业务机构间相互协作,丰富与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我市推进构建了“大消保”体系建设,即按照层级管理,设置三级架构:市局设立消保、12315、消协联合组成的市级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县(市、区)局设立县级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基层分局完善“一会两站”及指导经营单位设立12315维权服务站,形成三级组织齐抓共管、畅通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体系,确保不出现受理、投诉、举报的空当。该局进一步完善12315系统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机制,提高消费纠纷的调处能力。

在建立“大消保”三级架构综合机制的同时,他们确立了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衡水市消协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消协调解的优势和司法审判的优势有机结合,该项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