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6.09.2017  18:5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6日至9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质监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质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对省质监局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是对我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把脉准确、切中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加强全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质监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局党组紧紧抓住这一有力契机,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紧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接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将反馈问题和巡视建议细分为37个整改项目,制定整改措施102条,逐项明确了负责领导、责任处室,建立整改清单,确保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明确。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党组书记、局长夏延军同志亲自进行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展开以来,局党组确立了“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观念,逢会必讲巡视整改要求,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2次局务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并在全省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作为重要任务进行了强调部署。1月1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挖了思想根源,理清了整改思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在抓总的同时,对自己负责的整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每位党组成员都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巡视整改。针对反馈问题的性质和特点,局党组既抓具体问题的查处,又注重全面整改提高,全力保证整改实效。一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改行动。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在检验检测、招标工作、学协会管理、基建项目、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6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改行动,提升了整改质量、拓展了整改效果。二是注重上下互动。为保证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同步展开巡视整改,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344条。通过整改,省局层面完善制度29项,各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制度198项,挽回损失337.8万元,初步对9个单位和31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严查问题线索。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驻省质监局纪检组问题线索20件,其中初核16件,立案2件,了结2件,组织处理8人,挽回经济损失18.7万元。
  (三)强化督导调度,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为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局党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督导调度机制。一是建立周报告、周调度制度。整改期间,各整改责任单位每周五向省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度情况,由整改工作办公室综合组负责汇总,并于下周一提交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并以纪要形式印发。二是实行审核责任制度。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和主管局领导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各责任单位报送实施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完成情况等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局领导审核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整改成效。三是落实督导问责制度。成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负责对各单位整改和各专项整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在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督导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做到了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理解把握的深度不够,措施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形势下对质监工作宏观研究和顶层设计不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质量强省战略有欠缺。如通过提升质量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方面视野不够宽,仅出台了钢铁行业标准,对水泥、平板玻璃等其他产品的标准提升工作较慢”问题。一是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发挥质监作用。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等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推进钢铁企业质量、技术两项标准实施,主动向有关部门征集运用六类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促进其他过剩产能化解。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强标准化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积极向循环经济、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方面拓展。二是认真谋划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调整充实了3名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紧贴河北实际制定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年度行动计划,加强质量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进质量强省战略。三是聚焦热点难点抓质量。围绕消费品质量提升,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河北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通过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有效措施,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组织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全力促进我省产品质量上层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时执行上级要求有偏差”问题。一是对党组有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出台《中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质监部门得到精准领会和不折不扣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把上级精神学深学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确保科学决策。三是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对省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严厉追究有关责任。四是规范特种设备评审机构,取消了原来的评审机构间切块管理、业务互不交叉的管理方式,明确凡有评审资质的机构均可承担相应评审业务,促进行业间公平竞争。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对审计出的一些问题未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印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关于省局内部审计工作考核通知》,监督指导各单位根据巡视整改意见,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逐项解决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对于2013年审计出的我局办公大楼建设相关问题,已由大楼项目的建设法人省项目管理中心向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了专项考核,提高了各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通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预防、监督和促进作用;制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各预算单位执行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了预算约束;编印《审计文件制度选编》和《直属单位财务制度汇编》,梳理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依制度理财的依据。三是加强了教育引导。开办《内部审计专刊》,通过案例解析、制度建设、学习心得、经验交流和警钟长鸣等栏目,为各单位财务人员提供学习、借鉴和交流的平台,提高了各单位依法用权、依章办事的意识。
  2.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有待加强”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决策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重要事项研究决策前调研和论证不够;党组会讨论不充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关注多,对其他工作思考不深”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制定的《省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出台省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措施,增加项目建设论证环节,为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保障。三是扎实做好党组会的筹备及保障工作,加强党组会人员保障力量,明确规定除紧急事项外,所有列入党组会研究的议题均提前三日呈送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意见及时报会议召集人,根据安排做好会务保障。四是对省局党组会议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议题研究有关事项纳入制度管理,确保班子成员能提前酝酿谋划、调查研究、科学决策。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会决议贯彻缺乏有效手段,有的单位执行不力、行动迟缓”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党组做出的重要决议,建立督办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深入贯彻。二是对党组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追究相关责任。2016年,对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力的6个处室进行了通报。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心群众利益不够”问题。一是对凡涉及广大干部职工政治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上会研究前,责任处室必须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意见,并及时全面将有关情况向省局党组报告,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进一步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关心职工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底为9名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发放困难补贴22000元。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拉帮结派,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措施(试行)》和《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特别对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2016年以来,先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70人次,其中“下”的17人次,包括提前退休1人,内设机构改革免职8人,到龄退休1人,辞职2人,组织调整4人,落实巡视整改措施免职1人,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二是将遵规守纪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监督管理的刚性约束和考核的导向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的建设抓而不实,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问题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制度坚持不够,领导干部参加下级党组织生活和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支部书记专项述职,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其列入2017年省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严格落实《准则》《条例》以及中央新修订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局党组成员带头,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真交心、交真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敢于红脸出汗,互提批评意见16条。三是局党组会对班子成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做出专门部署,安排每名局班子成员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的组织生活会,7名局领导共参加了15个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和指导基层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促进团结、推动发展的效果。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记录不能真实反映会议情况”问题。一是修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议制度》,对各项会议制度进行完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格式、内容、保管期限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对省局局务会、党组会等重要会议记录的文字档案管理,增加审查把关环节,确保重要会议记录规范、保存完整、真实可查。三是建立了处务会纪要备案制度,每半年对各处室处务会会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责令改正。四是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着力推进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2016年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零不符合项”高质量通过新版机关标准化体系认证。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和强化了对基层单位的党建目标考核,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14个方面细化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以考促建,有效推动党建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明确了基层党组织11个方面的议事内容和5个议事程序,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学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单位党的领导。三是认真贯彻《省局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每年在省局的培训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务培训班次,不断提高基层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存在干部作风不民主、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有的下属单位行政主导倾向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多数以院长办公会通过,有的以院长办公会代替支部会”问题。一是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部管理意见》,并汇总形成《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汇编》,将各单位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固定下来。二是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机制落实到位。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管理松散”问题。一是对基层各党组织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结合机构整合改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1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组建和调整,调整补充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52名,配齐配强了基层党务干部。二是从根本上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研究制定《规范基层党群组织设置的意见》,统筹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群团组织以及内设党务工作机构的设置,要求人员编制50名以上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党群工作部门,一些重要支部委员必须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保证基层党的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去抓。三是规范了党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管理,陆续将外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纳入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目前已初步将64名外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和360名外聘人员的工会关系新纳入到了所在单位。
  4.关于“执行纪律不严,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干部到事业单位任职后工资关系一直未转;有的在试用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有的配偶与其本人在同一单位,并且担任领导职务未进行回避”问题。一是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规范干部工资关系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交流干部的调动和工资转移手续,对3名尚未按规定转移工资的处级干部及时办理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结合机构整合改革,对3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进行了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地生效,对阳奉阴违、执行人事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人员,及时提醒纠正,必要时予以组织调整。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组织纪律意识不强,2016年抽查仍有7人事项申报不实,有的未向组织报告出入境情况”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并进一步向填报人员明确填报内容以及违规处理规定。二是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结合2017年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宣贯新的工作要求。三是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分别对存在违规行为4名处级干部给予相应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入党程序不完备。有的干部档案不完整,档案中缺少破格提拔相关材料或缺少年度考核表”问题。一是开展档案专项清查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档案专项清查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共补充有关档案材料6类274份。二是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着手建立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入党程序自查活动,经过排查,初步发现3名党员在研究吸收为预备党员和转正过程中存在会议记录和审批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安排外聘人员在关键岗位,增加了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外聘人员的数量、构成、岗位分布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中的关于聘用人员管理要求,认真规范外聘人员的条件、岗位、选聘方式、日常管理等。三是要求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关键岗位不允许使用聘用人员,目前已对排查出的4个单位在关键岗位的5名外聘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关于“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缺乏力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具有强制检验职能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对个别人在与企业交往中容易出现的寻租现象发现不及时,群众反映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问题。一是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找准检验检测单位的廉政风险关键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以有效防控。二是开展检验检测单位专项整改行动,按照系统排查、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的步骤,全面开展检查整改。省局5家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整改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并与377名检验检测人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对涉嫌违规违纪的特检院评审人员收受企业好处问题已交由纪检组调查处理。走访了5家服务企业,针对企业提出的送检样品适当减少、检验费用适当降低、检验周期适当缩短等意见,省局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通过实施流程再造等改革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寻租现象的发生,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同时,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委派审查员原则》《行政许可核查人员管理办法》《检验检测业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加强关键人员和关键环节的防控。三是抓好日常教育警示,做到警钟常鸣,同时,严肃执纪问责,发现就查、露头就打,保持纪律刚性。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一是结合省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就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抓工作不够大胆、怕得罪人的班子成员,会上当面指出存在问题,每名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实际,就落实“一岗双责”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紧密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有关问题,筹划召开2017年度省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重点就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出部署。三是区别不同单位、不同廉政风险点,改进和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时,分管班子成员一并签字背书。四是细化各项纪律要求,修订《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相关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问题突出、违纪案件频发的单位,除追究直接责任外,坚持“一案双查”,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集体一并进行处理。在2016年年度考核中,对3个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实行了一票否决。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有时过于强调预算支出完成进度,对下属单位突击花钱、非业务性支出较多等不合理现象关注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整改行动,狠抓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共查找出制度修订不及时、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批签字不及时、年底突击花钱、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台账登记不及时等问题50条,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4条,共挽回损失19.109万元;对个别单位超标报销差旅费、招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除按规定予以纠正外,对涉及的1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规定各单位预算批复后20日内,填报项目支出月使用计划,并实行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及每季度末上报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
  6.关于“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宽,办案能力有待提高,2013年以来收到信访件233件,查否率近90%”问题。一是制定《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关于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规定(试行)》等一批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完善纪律审查程序,制定《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审理办法》,着力提升纪律审查能力。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案件处理偏宽偏软,处理案件涉及的6名处级干部均为诫勉谈话”问题。一是严格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查办一批违纪案件,形成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处理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发现问题不够深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内部审计和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形式,持续开展财务和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水平,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审计问题整改,完善制度2项,强化了制度的规范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提高了所属各单位依法用权、依章办事的意识。
  7.关于“重点部门领域少数干部利用基建工程、服务项目、物资采购等谋取利益”问题
  (23)至(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项目招投标在选择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原始资料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招标工作专项整改行动,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共查找出招标代理机构相对集中、招标原始资料不全、管理制度滞后等项目类问题11条、招标类问题35条,针对项目管理制定整改措施16条,对存在基建项目文件管理不严格问题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招标管理制定整改措施47条,对在招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4名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招标原始资料丢失的电子文档及时收回财务部门留存。二是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招标管理工作。三是规定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一次招标情况,重点包括招标金额、中标单位及代理机构等,同时加强招标监督,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一般举办2次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
  8.关于“政会不分问题突出,存在‘红顶中介’现象”问题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协会与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关联度高,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普遍,12名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在学协会任职,1名在职处级干部在协会任职,10个协会中有9个法人是质监局退休人员”问题。一是制定下发《省局管理的学协会脱钩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有计划推进学协会脱钩工作。二是制定《关于学协会整改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学协会依据方案自我对照检查,并制定下发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任职表》,对处级以上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确认。三是督促省防伪行业协会按规定及时办理更换法人手续,质量信息协会进行注销处理。四是对违规在省锅炉压力容器节能协会兼职领取报酬问题,责令当事人已于2016年11月23日退回报酬,并给予通报批评。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下属单位与学协会经济往来较多,存在大量财务问题”问题。一是于2016年第四季度对各学协会进行了财务内部审计,清理资产财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要求各单位上报了资产统计表。二是健全财务运行机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增加严控与学协会经济往来的管控措施等相关内容,及时切断合作单位与协会的利益链,杜绝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同时,向有关事业单位、各学协会下发了《关于上报财务规章的通知》,要求各学协会在财务制度中增加严控与合作单位经济往来的管控措施等相关内容。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协会与主管单位职能界定不清,有的依附行政权力打擦边球谋取利益”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梳理界定学协会业务职能的通知》,对各学协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进行认真梳理,依规合理界定其职能。二是将原委托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办理的刻制“CMA”标志工作,交由省局审查中心办理。三是将原委托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管理的全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档案和全省资质认定评审员申请档案,整理后收回省局认监与科技处管理。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无偿为学协会提供办公场所”问题。一是转发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占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二是通过电话问询、廉政谈话、会议督促等方式,要求各单位加快办公用房腾退进度。目前涉及到的学协会已完成办公用房腾退工作,其中占用的工农路368号院办公用房,已于2016年12月31日腾退完毕,交由省局办公室(法规处);占用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已于2017年1月20日腾退完毕,交回有关事业单位。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1)至(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长期占用企业车辆”“有的单位滥发钱物”“有的单位花钱买新闻搞评比”“有的干部涉嫌长期占用公共财产”问题。印发了《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省局机关所有干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含处级以上干部本人)认真查找“长期占有企业车辆、滥发钱物、花钱买新闻以及长期占用公共财产问题”,并作出书面承诺,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省局纪检组备案。要求事业单位中层以下干部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并填写有关报表后,由所在单位留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处理。如:针对长期占用企业车辆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退还。针对长期占用公共财产的问题,责令长期占用单位摄像机、照相机等公共财产的当事人退还,并责成所在单位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针对滥发钱物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对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问题和虚假会议费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政纪处分;针对花钱买新闻问题,结合调查情况正在查找相关政策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关于“一些下属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频发”问题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无依据收费情况,有的单位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收费项目许可的情况下向企业收费。”问题。一是开展了财务管理专项整改行动,重点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驻省局纪检组对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调查,虽然没有发现明显违规违纪行为,但本着从严从紧的要求,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二是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做到目录清单外项目不收费;同时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办事大厅设立收费公示栏(屏),将收费目录清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收费依据文件、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三是要求各执收单位必须签订规范收费行为承诺书,强化其财务纪律意识。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将本单位房产长期低价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是针对有的下属单位长期将单位房产出租问题,聘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出租房产租金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核算上缴房产租金。涉及法律纠纷的,严格按司法程序办理。二是修订省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完善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各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流失,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转制前清产核资工作。
  (3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每项经费报销的具体流程和应加附的材料、单据等,并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对每一笔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纳入了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其常态化,持续提升财务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定期对各单位账目报销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巡视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决保证党对质监工作的绝对领导。局党组带头,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指示要求,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领导对质量工作做出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对质监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党对质监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持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提升整改成效始终摆在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推动巡视整改持续深入开展。对正在按计划推进的整改工作,加强督导调度、严格结果审核,确保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坚持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评;对被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教育帮扶,引导他们放下包袱,迎头赶上;对巡视中查摆出的倾向性问题,结合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搞好警示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用好巡视成果,着力加强全局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制度措施,通过健全的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推进全局党建上水平。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的战斗力、凝聚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继续保持发扬接受巡视时敢于揭短亮丑、较真碰硬的作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全力支持驻省局纪检组工作,定期进行自我体检,将巡视要求长期贯彻到今后工作中。
  (四)聚焦全省大局,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坚持在推动全省质量提升上勇担当,全面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在全国乃至世界叫得响的河北品牌,全面推动工业和消费品质量提升。坚持在全省中心工作中有作为,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化解过剩产能、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发挥质量基础的支撑保障作用。坚持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中做表率,认真落实赵克志书记提出的“六个带头”要求,带动全省质监系统持续转变作风、大力减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到11月6日)。

  联系电话:0311-67568106(工作时间);

  邮政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邮政编码:05009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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