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监局三措并举履行企业登记“双告知”职责

23.07.2016  20:44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举措,落实“双告知”工作职责,确保登记数据信息资源在各审批部门之间有效共享,推动事后监管。

  规范审批行为。组织窗口登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理解重要规定,严格规范审批,绝不擅自扩大或缩小后置审批事项,做到随时关注、及时更新、依据明确。

  落实窗口告知。向申请人发放《先照后证告知书》,告知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相应的审批部门办理审批,同时要求申请者当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取得相关许可前不开展须许可才能经营的项目。

  做好信息抄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分类,抄告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提醒及时进行监管,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已经向1432户市场主体下达办理行政许可告知书,向18个行政许可部门送达告知单。(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