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04.11.2015  16:41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2015年10月9日厅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0月23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三年规划(2015-2017年)  

    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山西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晋政发〔2015〕25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实施“六权治本”,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型政府和学习型政府建设,全面正确履行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服务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2015年,省科技厅机关权责、职能基本理顺;完成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省科技厅的建设任务;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山西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进一步简政放权、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做好科技资源“碎片化”、领导干部承担项目多等6个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一系列省科技厅系统规章制度;省科技厅政风行风明显改善,自身建设初见成效。

到2016年,省科技厅权力运行边界清晰,完成省级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建成省科技厅规章体制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运行,省科技厅行政效能明显提升,自身建设明显见效。

到2017年,省科技厅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提升,自身建设大见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1、明确政府权力运行边界。编制省科技厅权力清单,2015年7月公布运行。配套建立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计划2015年10月公布运行。探索编制省科技厅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委托事权目录,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制度化。

2、继续简政放权。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今后省科技厅一般不再新设审批事项,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搭建公开统一的山西省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省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优化形成符合我省实际、与国家五大计划衔接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立法法》,规范政府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完善省科技厅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建立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对规章质量、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改进行政执法等评估意见,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草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严格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前置审查工作,及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3、严格推进依法决策。制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意见>实施细则》,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决策事项把关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公众参与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科技厅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依法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以“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等3项行政许可权力,以及“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等3项行政处罚权力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舆论、社会监督。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编制岗位责任清单,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编制公布省科技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行政救济途径。编制省科技厅行政职权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图,找准风险点,加强制约和监督,做好风险防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职权事项全过程电子记录和网上监察查询平台。健全管审分离、管采分离、管办分离、管监分离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策、绩效评估分离。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投入,对确需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竞争性领域专项,采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少数不宜实行基金管理模式的,采用贴息、以奖代补、保险保费补贴、担保补贴等补助方式。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的规模、分配、使用、绩效等信息。落实行政审批、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分管领导负责制。加强省科技厅监察室工作力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形成制度予以落实。

(三)创新政府治理方式

1、完成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山西政务服务网省科技厅有关网上服务窗口和本级网上分门户建设工作。加大省科技厅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

2、参与建设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工作,明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机制等标准,建立完善政府标准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推行行政职权运行规范流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实现程序化运作,提高规范化服务。

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结合行政审批专项整治,集中清理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技术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2015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4、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建设山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将省科技厅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工作纳入交易平台,推进交易平台建设。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和程序。重点推进行政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科技报告等内容的信息公开。

6、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供给方式。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购买的力度。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7、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省科技厅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支持行业协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申请登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理顺体制机制,充实应急力量,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落实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有关内设机构改革内容,整合相关机构。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行政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四)提高行政效能

1、优化政务流程。对省科技厅设置不合理的政务流程实施再造,简化中间环节、整合相近业务。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请、网上流转、限时办结,不得要求办事对象多次申请、重复提供材料。

2、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否定报备等制度,开通网上预约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等服务功能,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

3、狠抓工作落实。落实“马上就办”工作制度,对上级作出的部署、领导批示的事项、党委作出的决策,立说立行、令行禁止。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事项限期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活动推进等情况,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政违法、决策失误以及不愿担当、执行不力、为官不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加强绩效考核。开展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将全部政务行为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分岗定责、定性评价、定量考核、过错追究的原则,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实施分类评价。优化考评实施细则,清晰界定考评内容、程序和步骤。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奖优罚劣、治庸治懒力度,做好绩效考核与行政问责的有效衔接。

5、落实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1、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明确的责任清单和具体抓手。形成厅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处室依规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追究失职责任;发现问题不报告的,按渎职追究责任。

2、开展专项整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继续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整治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聚焦重点不够,领导项目多、一线科技人员资金少等问题。二是科研立项及过程管理专项整治。三是专家库建设与管理问题。四是行政审批专项整治。五是科技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六是依法行政专项整治。

3、狠抓案件查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4、强化制度反腐。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廉评廉等相关制度。健全行政机关选人用人管人制度,鼓励和重用“敢作为、擅作为、积极作为”的干部,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懒政怠政干部进行警示、惩戒并加强教育、改造。进一步细化落实公务员回避制度,强化行权用权者主动落实回避制度的主体意识。

5、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于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大力弘扬我省的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发挥好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用好用活违纪违法反面教材,挖掘树立身边的廉政典型,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

(六)切实转变政府作风

1、持续狠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及省委“四个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省科技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反“四风”、改作风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2、改进文风会风。减少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的要合并召开。从严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规模,精简会议议程,提倡开短会、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积极用好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省科技厅落实省政府要求,在每月设立“无会周”。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发文数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杜绝照传照抄、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文件,提高文件质量。从严控制省科技厅系统各种简报、信息和内部刊物。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推行电子政务。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并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量化指标控制。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停止行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调剂使用,保证正常工作使用。严格控制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论坛、研讨会,进一步压缩各类节庆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4、规范公务人员行为。落实我省政务服务方法,制定省科技厅实施细则,加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范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精神面貌,落实挂牌服务,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5、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有效利用干部在线学院、厅机关集体学习、党组、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推动干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把牢思想“总开关”,增强政治定力和业务能力。培养良好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紧紧围绕“六大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听真言、摸实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山西实际,更能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继续开展干部下乡驻村包村和对口帮扶工作。严格干部生活作风,教育引导省科技厅系统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重视思想教育。省科技厅党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促进省科技厅系统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牢思想的“总开关”,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为官从政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切实筑牢道德防线,提高省科技厅系统所有公职人员的政治素养,为推进省科技厅自身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研究制定省科技厅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办法,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工作机制。本规划明确了省科技厅2015-2017年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办公室负责抓总,搞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配合业务处、室要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实施规划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四)树立正确导向。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省科技厅自身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省科技厅全体公职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形成推进工作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标杆,促进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干部激励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把评价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015 年行动计划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3号)的要求,为确保《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贯彻落实到位,现制定2015年行动计划。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并公布运行省科技厅权力清单,对省科技厅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梳理、清理、调整,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审核确认,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和监督方式等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7月

    2、编制公布省科技厅责任清单,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互之间不协调,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制定出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5、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二、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6、全面清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工作确需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对于法无据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取消;对审批对象都是政府及其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审批结果不涉及社会公众,且确需保留的,转为政府内部审核或调整为其他权力。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7、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厅工作实际,研究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切实提高改革的“含金量”,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解缚松绑。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8、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缔违规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予以纠正。

牵头处室: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和各直属单位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9、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事项,着力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服务监管。

牵头处室: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加快创新政府治理

10、参与我省统一的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1、参与我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2、参与我省统一规范的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牵头处室: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3、编制公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告知等各环节以及每个环节的承办结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14、编制行政职权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图,根据行政职权运行的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预警防控措施,构建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5、参与建立行政事项全过程电子记录和网上监察查询平台,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和实时监察。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6、严格落实公务员回避制度,对公务员亲属以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在可能影响权力行使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人员依法公正办事。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7、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有关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着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

18、落实我省政务服务方法,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9、建立重点工作限期报告制度。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省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0、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定省科技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约束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行为,促使行政机关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1、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牵头处室: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