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9.03.2016  14:25
冀安监管办〔2016〕64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   《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今年全省标准化工作核心内容是“扩面提质”。“扩面”是在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消除盲区盲点,实现全部达标,其它行业及小微企业全面推开;“提质”是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将三级升二级作为工作主体,央企、省属企业全部按一级标准化创建,全面提高达标等级,同时紧盯标准化运行质量与效果,督促所有达标企业全部按标准化体系进行安全管理,让标准化体系在企业真正运行,发挥作用。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是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增加20%以上,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增加40%以上。
  非煤矿山:所有生产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要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其中单班入井30人以上在产地下矿山、三等以上运行尾矿库、所有石油采厂要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中型矿山和其他地下矿山按二级标准化创建,10%的大型矿山、20%的石油采厂要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
  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基础上,推动50%以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冶金有色建材: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其中35%以上冶金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省属以上企业力争实现一级标准化达标,争取创建3家一级标准化冶金企业。
  机械等工贸行业:全省完成标准化创建企业2402家。将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及2015年发生事故的企业为重点,突出机械、轻工两行业,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扩大达标覆盖率,督促达标企业开展升级提质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分解目标,明确责任。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将2016年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逐级分解到市、县级安监部门,具体到创建达标企业数量和名单。将标准化工作与行政许可、隐患排查、诚信体系、应急救援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定期督办。各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将各个目标企业落实到人,制定推进计划,确定达标时限,按季度排定达标日程表,及时跟踪建设进度和达标质量。各市推进计划和达标日程表于4月15日前报省局。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结合对2015年事故企业的分析,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对标准化达标否决条款进行修订。各级安监部门要依据评审报告编制导则和否决条款,加大对申请达标企业的报告审核和现场审核力度。现场审核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标准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由评审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培树典型,开展对标活动。各地各行业要按照沧州现场会的要求,培树有代表性、可学可复制的标杆企业,通过典型示范,有效推进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要通过对典型企业的解剖、研究、总结,找到把行政监管部门推动标准化的积极性与企业标准化创建积极性有机结合的切入点、着力点。注重标准化建设的细节,对标杆企业的成功做法,如中石化沧州分公司各岗位“八懂八会”达标标准、危险作业前的“七想七不干”、渤海装备巨龙钢管有限公司“需求性矩阵式培训”等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制度规范,有条件的要形成行业地方标准,加大推广力度,不断丰富标准化制度内容。省局已将各行业培树典型和分行业召开现场推进会列入今年工作指南,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学习借鉴,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分类分级抓好本地的典型企业建设,从基础较好的抓起,先易后难,示范带动,稳步推进。
  (四)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将标准化作为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现状的符合性,检查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有效性。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保障标准化创建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必查标准化、治理违章必查违反标准化行为要求,定期开展厂级、车间、班组标准化培训教育等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摘牌收证或作降级处理,同时倒查相关评审单位责任。
  (五)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评审市场管理。对评审单位开展不间断检查抽查,督促评审单位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坚持职业操守,提高评审质量和业务水平,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搞恶性竞争。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责任追究,凡发生亡人事故的达标企业,全部对其标准化评审单位进行倒查,经查证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暂停其评审业务六个月直至取消评审资格。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一是结合“三严三实”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安监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把标准化教育培训同其他安全生产培训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突出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企业内部的所有培训,都应以标准化为核心内容,以抓标准化体系各项制度落实为主体,促进责任制度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安监部门都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部署、督导、调度、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下达达标任务,落实拟达标企业名单,明确企业、组织单位和考评机构各自的职责,形成完整的工作网络。各业务处(科)室要将标准化与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同时督导,抓每项具体工作都同时兼顾标准化,抓标准化建设要细化到监管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二者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各地要在明确标准化工作牵头处(科)室的基础上,强化牵头处(科)室对标准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做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人抓、有的抓,抓得住、抓得实,有成效。
  (二)开展质量与效果评估。省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达标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与效果评估,检验标准化建设成效,督促各评审单位严格落实评审责任、各达标企业按标准化体系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根据评估结果,量化各地标准化建设效果,查找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地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对达标质量与效果进行科学验证,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成效。
  (三)加大标准化工作考核权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将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作为考核细则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将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全部企业达标率、达标企业规范运行情况、达标企业违法和事故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按达标等级实施分级监管。突出标准化建设成果的运用,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诚信等级奖惩机制对标准化的促进作用。用足用实诚信等级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安全诚信A级企业处处绿灯,诚信C级企业处处受限、D级企业生存困难的市场环境,倒逼企业快速达标,真正达标,标准化健康运行。对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按规定届时达标、诚信等级高的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安监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审查,每年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对不按要求达标、或取得标准化证书后不按标准体系运行的企业一律降低诚信等级,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在未整改达标前,不予出具安全生产资信证明。
  (五)定期调度,实时通报。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月总结、季通报”制度,各级安监部门标准化牵头处(科)室每月10日前对各行业主管处(科)室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汇总,向局领导报告,并报省局。省局根据工作指南,每双月份10日前对各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跟踪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省局对各市、各行业的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并通报,将季度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联系人:莫双健      0311-878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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