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之外”的监督有必要

24.07.2014  12:06

    北京多个区县结合自身的特点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败,比如密云县建立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7月23日《京华时报》)

    一些官员腐败落马,与自身道德修养不高,交友不慎等不无关系,也与一些人平时的个人爱好与业余活动有关。有人因有不良的爱好或超出自身经济条件所能承受爱好,容易变成人性致命的弱点,进而诱发腐败等。加强对干部业余生活的监督,让干部模范地遵守法律和道德,有其必要性。

    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对干部8小时之外的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通能及时发现一些违法行为。譬如对一些官员涉及到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让公务员队伍不被侵蚀。对公车私用、公款胡吃海喝等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杜绝官员出入那些不该出入的会所等地,避免其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

    要监督官员的个人爱好。若官员热衷奢侈品,喜欢高价物件收藏等,那都是不太正常的现象。因为以公务员的薪资水平,不足以支撑那些巨额的开销。及时提醒一些官员保有一个良好的个人爱好,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督促公务员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可是,从一些官员腐败案件来看,官员包养情妇、与人通奸等失德行为屡屡被发现。对官员的业余生活也加以监督,筑牢底线,避免“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当然,对干部8小时之外进行监督,也并不是要让干部生活在真空中,亦不要因此而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只是,作为公务员应该让度出部分业余生活,避免用人不察。另外,监督的主体可以不局限特定组织的监督员队伍,而应是所有人,借群众一双慧眼,更能察明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