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少数民族庭长参加培训

17.06.2014  11:55

      6月16日,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培训基地开班。此次培训班为期一周,来自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的藏、回、维吾尔、壮、彝族等16个民族的100名基层法庭庭长参加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班将从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融合、民族政策、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法治实践中的功能以及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对学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旨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法官的思想素质和司法水平,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送法下乡,落实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地位,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

        首次在地处少数民族聚集的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培训基地对少数民族基层法庭庭长进行集中培训,是国家法官学院对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与探索。据悉,国家法官学院已将藏汉双语研修班、藏区法院院长培训班、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等3期全国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定于此基地陆续开班。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6月1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