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解读

20.11.2017  20:19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做好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部署、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直接体现。
  病毒性肝炎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在我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肝炎主要包括经消化道传播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和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为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编制了本规划。
  规划共分为防治现状、总体要求、防控措施、保障措施、督导与评估5部分。
  在防治现状部分,总结了多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积极进展,提出规划制定的必要性。
  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防治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因地制宜、因病施策、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遏制病毒性肝炎传播,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趋势,逐步提升患者生存质量,减少社会歧视,减轻因病毒性肝炎导致的疾病负担”的工作目标和7项具体工作指标。
  在防控措施部分,针对各型病毒性肝炎传播途径及防治需求,提出了7项防控措施:加强疫苗接种,筑牢甲型肝炎、乙型肝炎免疫屏障;综合防控危险因素,减少疾病传播;强化监测报告,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优化检测策略,加强传染源发现工作;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做好药品供应,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消除社会歧视。
  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措施。
  在督导与评估部分,明确了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等内容。
  《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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